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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水利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3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7-05
城口县水利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3号代表

建议的复函

城水利函〔202383


易廷殿代表:

您提出关于把羊耳坝水库调出备用水源地的建议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做如下回复: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城口县羊耳坝水库始建于1997年,其主要功能为县城供水,兼具农田灌溉和水力发电,2001-2017年一直做为县城主要水源保障县城5万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于2018年调整为县城备用水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章第七十一条规定:“单一水源供水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区域联网供水。”目前我县三合水库作为城市主要水源,羊耳坝水库必须作为城市备用水源,才能满足县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特别是去年特大干旱年,三合水库水源供水水源枯竭,羊耳坝水库紧急供水40余天,有效保障了县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

    现有情况下,我县暂无水量保障、水质合格、监控完备、管理健全的水源地可调整为县城供水备用水源地。我局正在积极推进城口县丰收水库建设的前期工作,该水库可研代初步设计方案正在编制中,待该水库建城后,羊耳坝水库才能调出城市备用水源地。

此复函已经冯跃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卡寄给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童超

联系电话:13627683113

邮编:405900

城口县水利局  

202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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