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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116233193/2022-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23 [ 发布日期 ] 2022-03-23

城口县水利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城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通知》的文件要求,城口县水利局全面梳理了2021年以来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现将县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一)把握精髓,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列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必学内容,列为党史学习教育必修课。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定期开展法治培训,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抓好学习研讨,筑牢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截至目前,县水利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交流研讨1次。

(二)抓住关键,在责任落实上压实担子。坚持把抓好“关键少数”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水利法治重要事项,及时听取执法工作相关汇报,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开创了良好局面。

(三)突出重点,在学用结合上聚焦聚力。制定完善《年度考核办法》,将“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情况”列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明确规定“在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普法教育”等方面出现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优,促使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持续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完善“权责清单”,共梳理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84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检查11项、其它行政权力9项,做到清单以外无事项。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将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入驻到政务大厅,对16项行政许可事项从流程配置、时限、材料进行再优化,审批时限压缩达到60%。二是持续加强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始终保持对涉水违法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坚持行政处罚“不手软”,2021年集中商讨、集中研究、集体决策行政处罚案件10宗,罚款金额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2257万元,处罚乱倾乱倒2起,罚款金额6万元,向县公安局移送非法采砂案件1起。三是持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把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作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持续推进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完成明通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和北屏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903;完成水库及行业应急预案修订,完成2021年水毁堤防修复,顺利推进3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四是依法防御汛期洪水。积极制定应急预案,强化汛前排查、汛期巡查,加强水库防汛调度及运行管理,及时处理洪涝灾情险情,有效应对了多轮暴雨天气过程,科学防范45条河流汛期洪水,保证了水库水电站等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作为清理制度性障碍,保证法制统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由制定发布的现行有效行政公文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清理。经查,县水利局未发现与上级精神相违背的规范性文件。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严格依法决策。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始终把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法治保障融入到各项决策中。二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有效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作用。

(四)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一是严格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政务、党务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严格落实行政案件 “办案、审核、批准”三分离制度,进一步防范和降低了行政风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了执法过程留痕和回溯管理,提高水行政执法质量及工作效率。二是严格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合法、执法依据合法,并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人员信息按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按程序申请执法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通过政府法制部门的年检,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要求水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向行政相对人进行水法规宣传。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基层开展普法活动,派发普法宣传单。截至目前,累计悬挂宣传横幅20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疑问3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辆50余次。

三、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具备了一定的文化知识水平和现代意识,但行政人员大都未系统的学习相关水行政法律法规,法律素养不足,依法行政的能力不高,无法适应行政执法工作对较高的法律专业知识的要求,也不足以应对逐渐规范化、法制化的执法工作。

二是行政执法的协作和公开机制有待完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部门间的联动配合、协助查处力度存在一定欠缺。行政审批和管理职责未有效结合,审批或处罚后续的管理、服务不到位。有的单位或群众对公开处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有所顾虑。

三是水行政执法人员保障不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基层执法人员的日常工作中。因此,要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就必须解决好基层执法人员的问题。但目前基层执法存在依法行政机构科室不健全,缺乏执法工作专职专业人员,现行的执法编制不能满足执法需要,编制人员少,混岗现象突出等问题,影响执法队伍稳定。具体体现在,一方面城口县属于典型的山区城市,幅员面积广,乡镇人口分布不均,道路交通困难,水行政执法难以做到及时全面。其次目前水政综合执法大队仅有执法人员3名,对全县水资源的全面监控和管理难以形成。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县水利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水管水,进一步发挥法治在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着力深化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在法治下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完善水利法治。

二是健全水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强监管制度。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根据市、县“十四五”规划,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护、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逐步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水水平。

三是推进执法规范化,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持续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机制,严格执法人员考核管理,提升执法队伍整体水平。持续加大政务行政公开力度,不断完善重大水利事项公开制度,增强水利行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水利行业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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