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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116233193/2023-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15 [ 发布日期 ] 2023-03-15

城口县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水利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泾河琥珀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 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主要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按权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御整治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 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和协调河长制日常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要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流失调查、综合防治、监督管理、监测、预报,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制度。组织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并组织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 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 等制度。负责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2、负责组织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 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 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 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 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 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 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 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单位构成:城口县水利局、城口县水利质量服务站、县水利综合执法队、县水文站、县水库移民管理服务中心、县水利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65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046.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2915.58万元,主要是2022年水利局向上积极争取水利项目,项目投资加大,拨款增加2915.5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65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48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27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1.61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2542.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97.5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 2915.5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915.5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46.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46.64万元,比2022年增加423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6.4万元,比2022年增加1403.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500.24万元,比2022年增加4140.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水利局向上积极争取水利项目,项目投资加大,主要用于水土保持、饮水保障、山洪灾害防治、水美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5万元,比2022年减少1317万元,主要原因是水库后期扶持基金分批下达,年初提前下达了部分资金,主要用于美丽家园的建设及移民补助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 29.5万元,比2022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22年减少 0万元;公务接待费 12万元,比2022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同时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比2022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车辆磨损逐年增加,维修费油费增多;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04.75万元,比上年增加2.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开支有所增多。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7.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7.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895.2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恩宁  联系方式:023-5922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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