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116233193/2024-00015 | [ 发文字号 ] | 城水利发〔2024〕113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7-30 |
城口县水利局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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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7-30 |
城口县水利局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县气象部门发布的重要气象信息,预计7月29日夜间至30日夜间我县有一次暴雨天气过程,主要降雨时段为29日夜间至30日白天。过程累计雨量普遍50~80毫米,局地可达12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量30~50毫米。降雨时,局地可能伴有雷电、阵性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根据《城口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试行)》要求,经会商研判,县水利局决定自2024年7月29日20:00时起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所属科室(单位)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及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水库、山洪危险区等责任人到岗到位,第一时间应对处置。
二是要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重点关注强降雨区域、重点防御区域,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滚动开展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提请危险区域组织人员转移,重点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及山洪灾害防御,强化水利工程安全巡查,严禁水库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暴雨覆盖区域的在建水利工程要及时停工,确保安全。
三是局属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加强对水库、水电站、山洪危险区、高位山坪塘和在建水利工程等风险点的巡查值守及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叫应,为各乡镇(街道)抗御洪水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
四是做好指导与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单位要及时上报雨、水、工、灾情信息,安排专人做好险、灾情统计核实与上报工作。
城口县水利局
2024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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