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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116233193/2024-00012 [ 发文字号 ] 城水利发〔2024〕102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10 [ 发布日期 ] 2024-07-10

城口县水利局关于将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县水利局已于7821时启动水旱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根据城口县气象台2024792320分升级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6小时,高燕镇、坪坝镇、双河乡等乡镇降雨量将达150毫米以上。

根据《城口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试行》要求经会商研判,县水利局决定自202471001:30将水旱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Ⅲ级应急响应。

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及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水库、山洪危险区等责任人到岗到位,第一时间应对处置。

二是要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重点关注强降雨区域、重点防御区域,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滚动开展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提请危险区域组织人员转移,重点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及山洪灾害防御,强化水利工程安全巡查,严禁水库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暴雨覆盖区域的在建水利工程要及时停工,确保安全。

三是局属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加强对水库、水电站、山洪危险区、高位山坪塘和在建水利工程等风险点的巡查值守及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叫应,为各乡镇(街道)抗御洪水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

做好指导与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单位要及时上报雨、水、工、灾情信息,安排专人做好险、灾情统计核实与上报工作。

特此通知。

城口县水利局          

2024 7 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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