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水利局机构设置(2024年版)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等机关日常运作工作;承担水利系统的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和制度建设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党务、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爱国卫生、信访、工会、青妇、机构编制、人事、职称、离退休、科技教育、保密、机关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县人大议案建议和县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相关事项的督察督办工作;负责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法制建设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指导水利行业财务工作。负责全系统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维护财经纪律;负责工程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收集和发布财务方便的政务信息。
(二)政务服务科。负责县政府行政审批服务收费具体项目的办理。组织编制水利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综合规划、流域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归口管理水利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局性重大水利改革统筹协调。负责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的统筹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组织指导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项目安排建议和年度建议计划。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承担水利统计、普查工作。
(三)农村水利科。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研究提出水利方针政策、发展规划,编制与业务对应的专业规划;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指导全县乡镇、街道集中供水、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农用机电提灌、大中型灌区等工作;负责水利专项统计工作。
(四)河道管理科。负责全县河道管理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的划定、确权、定界,编制河道岸线综合利用管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承担涉河建设项目行洪影响评价的管理,拟订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水域极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江河滩涂的治理和开发,以及已成水库的运行管理。负责汛情、旱情、水利工程蓄水状况和灾情的发布评估,统一调控和调度蓄水工程设施水量;指导全县水文工作。指导全县水事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协调全县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工作。组织和协调河长制日常工作。
(五)水土保持科。负责全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拟订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与业务对应的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法规、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制度;协助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负责全县水土保持科研及成果推广工作。
(六)水资源管理科。负责水利行业水电规划极其监督实施;负责县政府委托范围内的中、小水能资源开发管理;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拟订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