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城口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8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城口县司法局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截至20211231日,城口县司法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其中包括:机关简介2条,预算公开说明1条,决算公开1条,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条,其他公文5条,行政权力事项清单1条,公共服务事项清单1条,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信息20条,发布新闻信息54条。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城口县司法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各类宣传公示栏等渠道,全面规范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机关简介、预决算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管理、行政执法、普法宣传以及各类补贴发放情况等重点内容,切实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城口县司法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了城口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南,对本单位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作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明确了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主动公开渠道以及依申请公开相关程序要求。同时,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切实加强各类政府信息管理。

四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城口县司法局新设置“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及时调整优化了专题页面和栏目设置。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结合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工作,及时申请注销“城口微普法”微信公众号,切实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是监督保障情况。优化调整了城口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由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责任科室具体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并明确由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具体工作,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更新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相关责任科室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1年,城口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办公室统筹协调力度还不够,未及时全面收集各责任科室需公开的信息,更新维护不及时;二是个别责任科室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性不强,未及时主动将相关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全面准确公开。

2022年,城口县司法局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管理,进一步压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积极组织相关责任人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学习,全面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要求。全面收集并规范公开各类信息,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质量不高等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城口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