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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3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城口县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截至20201231日,城口县司法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其中包括:单位简介1条,机构设置1条,行政规范性文件1条,预算情况公开说明1条,新闻发布34条,政策解读10条。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城口县司法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城口微普法”以及公示栏、宣传栏等渠道,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信息公开,主要包括行政复议申请、规范性文件、扶贫脱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两类”重点人员管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重点内容,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城口县司法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了城口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南,对本单位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作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明确了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主动公开渠道以及依申请公开相关程序要求。同时,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切实加强各类政府信息管理。

四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城口县司法局现有包括政府网站和“城口微普法”2个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是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了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具体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指导、分管领导具体协调、工作人员直接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了相关责任人的具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相关责任科室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4.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还存在部分内容公开不及时,个别责任科室没有及时将相关内容进行公开,社会宣传力度还不够,未第一时间转发相关重要政务信息等问题。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及时组织相关责任人学习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规定,组织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要求。同时,不定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检查,及时纠正公开不及时、质量不高等问题。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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