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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信息(2023年四季度)

日期:2024-01-09

城口县司法局2023四季度提供法律援助情况

一、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渝司发〔202028号)。

二、程序

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或者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并审查材料后,决定给予或不予法律援助,依法为受援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三、 案件办理情况

202310-12月,受理法律援助81件,批准81件,结案59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87.16万元,为农民工讨薪1.02万元;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124件次。

四、 质量考核结果

结案案件评查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监督电话:5922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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