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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11623394U/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城普法办〔2022〕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10 [ 发布日期 ] 2022-03-15

城口县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城口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部分企业: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历次全会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理论读物。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治理论考试重点内容,纳入全县公务员培训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重要内容。综合使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与网络、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为抓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县融媒体中心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2.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宪法宣传教育实践。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和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常态化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和宪法文化建设,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

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县融媒体中心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3.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正确把握国家法律宣传与党内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开展党内法规专项宣传,把党内法规学习纳入“三会一课”内容,深化拓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依托“清廉城口”“城口微党”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4.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过程中的普法宣传,推动法治专家、执法司法人员、律师、普法志愿者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宣讲活动,持续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培训。积极落实惠企纾困政策,召开非公有制经济联席会议,强化政企沟通,坚持开展非公经济人士接待日,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和政法系统的沟通联系,协调解决民营企业突出困难,打通惠企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坚持重大风险防控,促进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持续推进企业与律所结对工作、法律服务园区行、法治体检等活动,建立全流程全方位合规审查机制,促进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加大相关典型案例宣传力度,为推进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普法办、县律联办

配合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5.服务“三县一城一枢纽”建设。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加强民法典普法视频、动漫、广播剧等普法产品的推广运用,发挥好民法典宣讲团作用,推动民法典宣传宣讲活动常态化开展。加强国家安全、疫情防控、食药品安全、生态环保、禁毒、消防、医疗等民生领域普法宣传,强化与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相关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法律援助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新颁布(修订)法律法规宣传,针对贫困弱势群体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采取警民恳谈会、群众院坝会、文艺展演、互动体验等多种形式,加强扫黑除恶、反诈骗、反赌博、反拐卖等方面普法宣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妇联、县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6.深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体学法活动。深入贯彻《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严格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逐步实现全县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与旁听庭审一体化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7.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严格落实法治教育课时,足额保障法治教育经费,针对不同学段精选重点普法内容。按照《关于规范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各有关单位做好法治副校长推荐、培训、管理等工作,适时开展法治副校长履职评议。探索构建全县国家机关普法进校园统筹协调机制,统筹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莎姐进校园”“小公民法律课堂”“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等青少年普法活动,重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整合各方资源建好用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举办中小学法治教育优质课竞赛,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责任单位:县教委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县普法办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8.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加大对法治文化产品创作的扶持力度,开展优秀法治动漫、法治微视频和法治故事征集评选展播活动,引导文艺团体和工作者创编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精品。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积极培育民间法治文艺团体,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文化基层行、法治书画展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司法局、县文化旅游委、县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9.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强化城乡法治宣传设施建设,建好用好法治公园、长廊、广场和法治宣传专栏、橱窗等阵地。强化媒体普法阵地建设,发挥好“城口发布”等平台普法作用,推动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传播体系,逐步形成上下贯通、同频共振的立体普法矩阵。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文化旅游委、县普法办、县融媒体中心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10.培育城口红色法治文化品牌。组织开展城口本地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注重发掘苏维埃政权纪念公园、红三十三军指挥部旧址等为重点的城口法治历史遗迹和文物中的法治元素,因地制宜建设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司法局、县普法办

配合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五、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1.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持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深入贯彻全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健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推选和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实施“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县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12.推进重点行业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校,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健全完善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化依法治网,加强互联网法律普法,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推动互联网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深化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专项依法治理,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深化公共安全、物业服务、社会保障、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专项治理能力和法治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教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国资委、县工商联、县普法办

配合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六、夯实普法依法治理组织保障

13.压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持续开展年度普法计划申报评审实施工作。持续完善行政执法机关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制度,加强督促指导,实行动态管理。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强化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等以案释法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县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14.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主动承担公益普法责任,按照“一季度一主题”宣传模式定期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切实保障宣传版面和时间,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普法办、县融媒体中心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15.提高普法经费保障水平。强化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建立普法经费动态递增机制。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年度普法计划项目,安排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加大资金投入。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全民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16.探索社会参与普法机制。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壮大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国资委、县普法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城口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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