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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落实安置帮教政策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日期:2021-03-05

2021年2月28日,县司法局的工作人员接待了几位特殊的来客—从新疆巴音郭楞监狱刑满释放的肖某和随行的监狱干警。

据了解,肖某因犯盗窃罪在巴音郭楞监狱服刑9年,于2021年2月26日刑满释放。监所与县司法局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降低刑释人员传播疫情的风险性,同时为了落实中央及司法部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监所将刑释人员送回原籍地,切实践行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机制。随后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就其法律文书进行了核查,核实其身份后与巴音郭楞监狱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接。

交接完成后,矫正帮教中心工作人员立即与肖某谈心,了解其身体状况和思想情况,并且告知肖某政府对刑释解教人员引导就业等安置帮教有关政策,希望肖某以后能遵纪守法,重新生活。为保证今后的帮教工作有效开展,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到其户籍地东安镇开展了实地调查。了解肖某的个人与家庭情况后,县司法局与东安司法所初步制定了详细的帮教方案,成立了以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其家庭成员和镇政府工作人员、村委会工作人员密切配合的安置帮教小组。力求帮助肖某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和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无缝衔接和妥善安置,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刑释人员的关怀,有效避免了刑释人员重新犯罪可能性。据悉,2020年县司法局共衔接刑释解教人员220余人,有效落实了安置帮教工作。县司法局负责人表示,今年将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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