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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2024年度品牌奖励的通知

日期:2025-03-26

关于申报2023—2024年度品牌奖励的通知

为做好我县品牌培育工作,促进我县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根据《城口县品牌培育和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的要求,现将2023、2024年度品牌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奖励目的

品牌奖励工作是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质量工作,深入推进质量强县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广大企业大力实施质量品牌战略,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扶持措施。

二、奖励范围及标准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期间执行原《城口县品牌培育和质量提升奖励办法(2020修订)》(详见附件1)。2024年2月18日之后按《城口县品牌培育和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修订)》(详见附件2)执行。

三、申报奖励程序

凡是符合规定的获奖条件的产品、企业(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推荐申报的县级部门申请,各县级部门汇总初审后报县市场监管局汇总,经复审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兑现奖励。

四、注意事项

(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各获奖企业按时申报,并做好奖励证明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虚报和假冒品牌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并追究初核单位责任。对已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培育的品牌,不再奖励。同一产品同一年度获得同一性质不同等级称号,以最高等级标准奖励,不重复计奖。

(二)请各有关部门于2025年4月11日前将奖励申报表(附件3)、品牌奖励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4)、奖励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5)及相关获奖证明资料(复印件)装订成2套报送至县市场监管局307室,逾期不再补报,视为无相关奖励。

附件:1. 城口县品牌培育和质量提升奖励办法(2020年修订)

       2. 城口县品牌培育和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修订)

       3. 城口县品牌奖励申报表

       4. 品牌奖励申报情况统计表

       5. 品牌奖励初审单位汇总表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

(联系人:段美巧;联系电话: 023-59226776,1388389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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