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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级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日期:2022-09-09


城公竞审联办20223


城口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级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相关成员单位:

    《城口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县级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已经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城口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城口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县级部门

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为更好地发挥城口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协调指导作用,有效履行联席会议职责,提高议事决策效率和水平,规范议事行为,加强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任务分工的落实,强化各成员单位间协作配合,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制定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加强对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宏观指导;

(二)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研究提出落实相关工作措施方案;

(三)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细化审查标准,优化审查方式,落实审查责任,加强监督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断完善;

(四)对各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不定期抽查,定期组织对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五)加强审查工作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有关培训和工作交流;加强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实施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理论实践研究,拓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理论支撑和实践支持;

(六)组织公平竞争审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司法局等22个部门组成。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委分管公平竞争工作领导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

全体会议原则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由成员单位或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议临时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成员全体出席。

专题会议由成员单位或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议,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专项议题,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与会议议题相关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

全体会议、专题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二)联络员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或部分联络员会议。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持,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具体问题、研究讨论拟提交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讨论的事项等。联络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经成员单位确认后,由联席会议印发,抄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和副召集人。

(三)信息通报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密切跟踪各领域、国内外公平竞争审查政策趋势、竞争趋势等,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各成员单位要以简报形式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视情况向其他单位印发有关信息或报送县委、县政府、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办公室适时编发工作简报,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县委、县政府和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或下发各成员单位。

四、职责分工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1. 负责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等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2. 负责联席会议的文秘和日常工作运转,起草会议纪要和年度工作计划,向联席会议提出工作动议;

3. 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收集各成员单位与联席会议职责相关的工作情况;

4. 对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开展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5. 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1. 认真开展本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强对本系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指导;

2. 向联席会议提出讨论议题,提出意见建议;

3. 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4. 提出本部门与联席会议职责相关的情况和信息。

五、工作要求

县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六、附则

(一)本工作规则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工作规则经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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