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风险提示:谨防误食野生毒蘑菇
食品安全风险提示:谨防误食野生毒蘑菇
随着气温升高和雨水增多,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季,经常出现在百姓的餐桌上,因误食野生蘑菇中毒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时危害生命。为避免此类事件,城口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一些野生的毒蘑菇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鉴别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并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仅靠肉眼和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貌特征难以辨别,极易误食而引起中毒,请广大群众以及餐饮单位不要自行采摘、食用、制售野生蘑菇断肠草等野生植物。
一、切勿随意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我国野生蘑菇广泛分布于森林、草原、平原、路边等。蘑菇种类繁多,超过3.6万种。已知可食用的蘑菇有1000多种,但毒蘑菇也达480多种,其中含剧毒可致死的蘑菇有40多种!目前,还没有简易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的科学方法,依据民间流传的“经验”,并不能保证避免误采误食野生毒蘑菇而发生中毒。所以,切勿仅凭个人经验或外观判断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二、群体用餐单位严禁加工制售食用野生菌类
一严禁学校食堂、机关食堂、养老机构、集体(工地)食堂及其他餐饮经营单位煮食野生菌;二严禁农村家庭自办群体性宴席加工食用野生菌。预防野生菌中毒最好的方法是不要轻易采食野生菌。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认识的野生菌应做到“三不”即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
三、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用蘑菇
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来源复杂,质量难以保证。普通消费者可在正规商超、农贸市场购买有明确标识和来源的人工栽培蘑菇,餐饮店、单位食堂、蔬果店采购蘑菇时要保留购买凭证,仔细检查食用蘑菇品质是否优良,与票据菇种是否一致。切勿购买各类摊贩售卖的来历不明的野生蘑菇。食用野生菌时不要多种混杂。对自己熟悉并确定为无毒菌的,也不要混杂加工食用,因为种类不同的野生菌混杂炒煮可能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烹制加工时一定要烧熟煮透;食用野生菌时尽量不要饮酒。
四、野生菌食物中毒发病症状及措施
有毒野生菌之所以会引起中毒,是因为其中含有有毒物质(毒素),如:破坏人体肝脏和肾脏的毒肽;引起贫血的溶血素;导致幻觉(如幻视、幻听、狂歌乱舞等)的生物碱;引起呼吸衰竭的红菇素等。由于误食有毒野生菌,这些毒素就会通过人体的消化系统进入血液系统,进而损害人体的肝脏、肾脏、心脏等器官。食用野生菌后短时间内,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后,要立即就医,注意以下几点:
(一)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二)立即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可大量饮用温开水或者稀盐水,然后刺激喉部进行催吐,尽快排出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减少有毒物质的吸收,防止病情加重,同时尽快前往医疗机构救治;
(三)让中毒者饮用少量糖盐水补充体液,防止脱水导致休克;
(四)对已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中灌水,防止窒息;
(五)尽量保留中毒发生时食用的野生菌样品,使专业机构检测后供医疗人员救治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