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MB1512729W/2024-00023 | [ 发文字号 ] | 城口市监发〔2024〕38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04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4 |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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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9-04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4 |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城口市监发〔2024〕38号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
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科室:
2024年秋季开学在即,为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4年秋季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压实主体责任
本次专项检查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对象为全县所有学校食堂,重点是中小学食堂。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制的方式,各市场监管所分辖区具体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各相关科所要充分认识到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时见地”要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主管责任、监管责任,坚决守住校园和周边食品安全底线,坚决防止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和负面舆情事件。
二、明确重点,全面压细监管责任
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督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学校及周边餐饮经营者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人员健康、原料采购、进货验收、保管贮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样、清洗消毒等重要环节的全过程管理。
(一)进一步配齐配全“三防”设施设备。一是监督指导中小学食堂完善“三防”设施,堵塞排水管道、通风窗口、裂缝地漏等区域漏洞,维修整改下水道盖板破损、水篦子规格不符、与外界相通通道没有安装档鼠板或门缝大于6mm等情况,依照《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相关要求配齐空气幕、防蝇胶帘、防虫纱窗、防鼠板及防虫筛网等设施。二是督促中小学校食堂将病媒生物防制作为内部培训、考核的必备内容,并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三是运用“餐饮安全在线”中“校园食安”专区功能中的“AI识别”技术形成风险闭环管理,强化“技防”效能。四是鼓励学校引进有资质和专业化的第三方公司定期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病媒生物消杀。
(二)进一步规范复用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一要督促学校食堂配齐配全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清洗设施和热力消毒设备,并建立和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施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二要落实清洗消毒责任,强化洗消人员培训考核,掌握清洗消毒工序流程,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学校及幼儿园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的通知》要求完善餐饮具清洗消毒岗位工作职责,规范清洗消毒环节操作。三要加强洗涤剂、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管理,做好进货查验及记录,确保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四要督促学校购买餐用具表面清洁度快速检测设备,由学校食品安全员每日开展快检自查,确保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效果持续有效。
(三)进一步规范大宗食材采购。一是配合县教委督促学校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建立大宗食材供应企业目录,与供应企业签订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的合同(协议),做好供应企业和采购情况公示。二是配合县教委督促学校建立并严格执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评价和退出机制,及时更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供应企业。三是督促学校食堂使用“餐饮安全在线”手机端(“重庆市阳光食品”APP)进行原材料管理,建立进货电子台账,如实准确记录重要信息,有效把好原料入门关。督促学校向供应商索取每批次食材的检验合格证明,坚决将不合格食材挡在校门之外。
三、加大执法力度,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各科所要认真梳理今年1月以来查处的涉及校园食品安全的违法案件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学校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对于之前已责令改正或给予警告处罚的问题,各市场监管所在秋季开学的专项检查中,如发现学校食堂仍未整改到位或出现同样问题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相关科室要将违法行为通报县教委。
各市场监管所要统筹协调工作安排,在9月20日前完成辖区所有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并于9月25日前上报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上报途径:渝快政——张银艳)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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