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MB1512729W/2024-00009 | [ 发文字号 ] | 城口市监发〔2024〕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1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6 |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活动方案的通知
城口市监发〔2024〕5号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消委会:
现将我局《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和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围绕“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激发消费活力
二、活动目的
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助力消除消费痛点、堵点、难点,遏制不法经营行为,增强消费者购买信心,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能。多领域、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维权共建,强化保护共责,实现成果共享,构建消费者友好型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获得感,促进消费活力迸发,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
三、 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3月底
四、组织领导
成立“3·15”国际消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所、队、会负责人为成员。活动小组负责统一策划、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协调。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重点领域监管执法
1. 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到3月底
2. 活动内容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民生领域监管执法,由相关业务科室分别牵头,联合县卫健委、县商务委、县公安局等单位开展医疗美容、校园食品、化妆品、药品、电动车、民宿等领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相关领域违法行为。
3. 责任单位
各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二)“诚信计量 守护健康”医疗机构计量检定消费体察活动
1. 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3日
2. 活动地点
县人民医院
3.活动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计量市场秩序,增进社会各界对计量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消委会、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守护健康 诚信计量”医疗机构计量检定消费体察活动,活动通过实地观摩、交流座谈等形式,实地查看县人民医院计量器具管理制度、人员配备、计量器具台账、检定标识等公开公示情况,听取、了解工作人员对血压计、心电图仪、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的专业知识。同时,邀请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四分院专家计量器具相关知识进行宣传,进一步提升计量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营造安心、舒心、放心的消费环境。
4. 责任单位
消委会,物价计量科。
(三)开展“3·15”宣传进农村活动
1. 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5日前
2. 活动内容
深入村社,通过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现场受理投诉咨询等,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宣传法律知识,帮助农村消费者了解相关知识,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辨假识假的能力,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 责任单位
消委会,妇工委,各市场监管所。
(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1. 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5日前
2. 活动地点
土城广场
3. 活动内容
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县市场监管局、消委会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0周年纪念活动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设立咨询服务点,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消费维权知识;开展食品“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宣传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消费维权的良好氛围;宣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化妆品、广告、知识产权、价格监管等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宣传企业年报、诚信经营等内容,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引导消费者文明消费。
4. 责任单位
广告网监科
(五)开展经营者承诺践诺活动
1. 完成时间
2024年3月15前
2. 活动内容
表彰2023年度参城口县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并颁发牌匾,进一步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向其他行业和领域深入推进。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开展经营者承诺践诺倡议活动,鼓励引导更多线下经营者积极参与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进一步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鼓励引导经营者、企业建立赔偿先付保障措施。倡导品牌企业的直营店、加盟店等经营者,积极参与异地、异店线下退换货服务,提升消费者售后体验。
3. 责任单位
广告网监科
(六)开展“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文明餐桌行动进校园活动
1. 活动时间
2024年3月
2. 活动内容
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培养学生勤俭节约的良好美德,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教委在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浪费可耻、节约为荣”主题活动。通过:向师生发出一封勤俭节约倡议书、上一堂厉行节约专题课、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教育、开展“光盘行动”实践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3. 责任单位
餐饮科
(七)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1. 活动时间
2024年3月4日前
2. 活动内容
通过设置咨询台、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向群众普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知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3. 责任单位
执法支队
(八)通过多渠道宣传消费维权年主题
1. 完成时间
2024年3月15日前
2. 活动内容
通过县城LED电子显示屏发布消费维权年主题海报、消费维权宣传视频,在车站、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各乡镇公示栏张贴消费维权年主题海报,拓宽“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途径。
3. 责任单位
广告网监科、各市场监管所
(九)开展央视“3·15”晚会值守工作
局机关全体职工在局机关5楼会议室集中收看2024年央视“3·15”晚会,开展值守工作。晚会期间,各所所长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加强应急值守,统筹安排应急执法力量,做好应急处置;对媒体曝光的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要依法及时核查处置,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活动要求
(一)增强全局观念,统一按照安排时间,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好宣传活动。
(二)各科所要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解决宣传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三)加强与媒体合作,广泛宣传 “3·15”活动情况,大力营造激发消费活力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