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一、强化检查重点
(一)严查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制度。新学期,全县教育系统人员变动较大,部分学校领导组织结构发生变化,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未更新、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各片区所要完成对学校食堂的新一轮全覆盖监督检查。一是结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新要求,重点检查校长(园长)责任制、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设施设备维护、校长陪餐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是要坚持重检查、严惩处的原则,对前期发现问题仍不整改的学校,科所联动开展行政约谈,必要时通报典型案例,依法立案查处。
(二)配齐配全鼠患等病媒生物防制设备设施。经过前期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学校食堂“三防”设施有了较大提升,但仍然需要持续加强监管。一是督促中小学食堂将病媒生物防制作为内部培训、考核的必备内容,并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二是监督指导中小学食堂持续完善“三防”设施,堵塞排水管道、通风窗口、裂缝地漏等区域漏洞,依照《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相关要求配齐空气幕、防蝇胶帘、防虫纱窗、防鼠板及防虫筛网等设施。三是运用“餐饮安全在线”中“校园食安”专区功能中的“AI识别”技术形成风险自动闭环管理,强化“技防”效能。四是鼓励学校引进有资质和专业化的第三方公司定期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病媒生物消杀。
(三)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一要督促学校食堂配齐配全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清洗设施和热力消毒设备,并建立和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施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二要落实清洗消毒责任,强化洗消人员培训考核,掌握清洗消毒工序流程,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学校及幼儿园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的通知》要求完善餐饮具清洗消毒岗位工作职责,规范清洗消毒环节操作。三要加强洗涤剂、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管理,做好进货查验及记录,确保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四要督促学校购买餐用具表面清洁度快速检测设备,由学校食品安全员每日开展快检自查,确保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效果并持续有效。五要加大针对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和微生物污染等问题的监督抽检力度,抽检不合格处罚情况通报同级教育部门并开展警示教育。
(四)规范大宗食材采购。从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情况看,我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为此,要进一步压实学校主体责任。一是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评价和退出机制,及时更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供应企业。二是督促学校食堂使用“重庆市阳光食品”APP进行原材料管理(每月录入20批次以上的信息),建立进货电子台账,如实准确记录重要信息,有效把好原料入门关。
二、强化立案处罚
根据市局文件要求,对于8月15日以后发现的学校食堂三防实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和9月30日以后发现的复用餐具集中清洗消毒设施设备不配不全或不正常使用的问题,一律依法依规立案处罚,请各相关科所队在专项检查中,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对发现违法案件,做到“应立尽立”,严禁“以改代罚”,并及时将相关处罚情况通报县纪委监委。
三、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各辖区所要加强检查力度,着力发现问题,督促问题整改。二是分管领导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市场监管所的学校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了解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三是局党组将适时成立督导小组,对各所校园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对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四是将学校监管工作纳入市场监管所的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其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