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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通过全县村(社区)村委会的通知、广告等渠道了解培训开班信息,按照宣传信息中留下的联系方式或通过乡镇(街道)政府联系县人社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直接报名,按照培训机构要求及时到达教学现场参加培训;
2.有培训需求的,向村(社区)进行培训需求登记,乡镇(街道)收集村(社区)培训需求,报送至县就业和人才中心,最后由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进行统筹安排,由县人社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联系群众参加培训。
(一)享受就业见习基地每月发放不低于2100元的基本生活费;
(二)享受不低于1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适用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需提供资料:申办人身份证;独生子女光荣证(非必要,申请增发独子待遇的,需提供有权机关出具的独生子女相关材料);《待遇核定表》
3.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4. 受理渠道:线上(重庆人社公共服务网,网址链接:https://ggfw.rlsbj.cq.gov.cn/onlinehall/pages/businesstype/socialinsurance.html?w4=1&&w8=2,3、“重庆人社”APP);线下全渝通办。
1.适用对象: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都要进行待遇资格认证。
2.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3.认证方式:手机认证(重庆人社APP自助人脸认证);居家认证(高龄或行动不便的人员,由社区上门认证);自助认证(社保一体机终端自助认证);线下认证(就近就便在各社保经办机构现场认证);大数据认证(无需领待人员操作)。
4.认证时间:资格认证坚持“便民”原则,待遇领取人员全年都可以办理认证且一年可以多次办理,但两次认证的间隔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完成一次认证后认证期自动顺延。
1. 适用对象:在重庆市参保未申领社会保障卡的群众。
2. 办理时限:即办即取
3. 需提供资料:身份证(不满16周岁未成年可使用户口簿);1寸免冠登记照。
4. 办理程序:本人办理持身份证和一寸白底免冠相片到县社保中心或各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首次申办免收社会保障卡工本费。
1. 适用对象:我市户籍人员或我市核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
2.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3. 需提供资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4. 受理渠道:线上(访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登录“渝快办”或“重庆人社”APP);线下全县各乡镇、街道社保所。
1.适用对象: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办理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有几种情形除外:一是在校学生(包括大学生);二是现役军人;三是服刑人员。
2.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3.需提供资料:《重庆市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有效身份证件;代扣代缴银行卡。
4.办理程序:线下在县社保中心大厅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在县税务大厅申报缴费基数及签订三方协议;线上(访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登录“渝快办”或“重庆人社”APP)。
1.适用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2.需提供资料:《重庆市失业登记申请表》。
3.办理程序:失业登记实行全渝通办,申请人向任一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比对其单位参保、工商注册登记等信息,并调查核实。高校毕业生等人员申请登记时,还需审核本人身份凭证,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失业登记。需要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免费发放。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身份认定后,在失业登记信息中注明人员身份。申请人也可通过“重庆人社”APP、重庆智能就业平台(重庆就业网)在线申请。
4.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5.办理单位:各街道(乡镇)社保所
1.适用对象:公益性岗位招用本市户籍符合下列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1)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3)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4)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5)农村建卡贫困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6)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7)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8)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
(9)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10)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2.需提供资料:
(1)《重庆市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
(2)《重庆市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
(3)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凭证复印件;
3.办理程序:在公益性岗位上招用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单位将资料报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财政部门将补贴划入单位账户。
4.办理单位:城口县就业和人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