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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21 [ 发布日期 ] 2022-03-21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规划目标的开局之年,做好2021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以法治人社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共城口县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城委法办发〔20211号)、《中共城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书记阚吉林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后作出的工作安排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城委法办发〔20212号)、《中共城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法润千里,治汇广大法治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委法办发〔20213)、《中共城口县委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的通知》(城委法办发〔20214号)、《中共城口县委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城委法办发〔20217号)、《2021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成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1.强化学习宣传,深入领会核心要义。202011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县人力社保局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全局职工会先后进行了专题学习、专题讨论。通过学习讨论,深刻领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同时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同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通过学习深刻领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集中体现在十一个坚持,明确了做好法治人社工作的政治方向,为做好法治人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和政治基础。

2.狠抓贯彻落实,推动学习成果转化。2021年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印发了《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的实施方案》,从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人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化法治保障和服务发展工作实践、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矛盾争议等六大方面提出了21项贯彻落实措施,各项措施有序落实,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认真完成了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1.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职工会、党史专题学习会进行了集中学习和研讨;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法规专题培训、案例研讨会共10余次,积极撰写典型疑难案例和发言材料,确保了培训学习、案例研讨的实际效果;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在法治宣传进企业、进乡村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内容;结合人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并抓好了贯彻落实。

2.加强党对法治人社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调整充实了县人力社保局法治人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涉及人力社保领域的重大行政执法、行政处理决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法治事项一律实行法治审核、党组集体研究决定,2021年集体研究有关法治工作13次;制定了《城口县人力社保局法治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积极开展法治人社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强化了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局机关2021年新招聘法律专业人才2名,充实局机关法治工作岗位;为了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工作,局机关聘请法律顾问1名、公职律师1名,发挥法治专业人才作用推进法治人社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

3.深化法治保障和服务发展工作实践。依法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要求,人力社保职工全部实行新冠疫苗接种和注射加强针,全系统职工按包村社、包小区、包楼院、包居民住户的办法集中到村社区开展排查达370余人次,同时做好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法治宣传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减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973万元,严格落实社保降费减负相关政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对精简后的152项政务服务事项,按应进必进的原则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承诺办结时间在法定办结时限上压缩80%,服务事项全程网办达80%以上;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平台通办,人社部95项一卡通应用功能实现86项,完成人社34个业务系统向门户集成,依托重庆人社APP,通过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实现统一用户和一次登录、多系统切换;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培训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的审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等民生工作零材料办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人社领域的政策法规、政务服务事项及其办理流程、条件、办理时限全部实行网上公开;进一步强化人社普法工作,2021年共开展大型普法宣传4次。

4.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2021年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积极配合市局做好了有关政策的制定修改的调研工作;加强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对政策性文件的出台背景、主要目的、重要内容、实施过程中需要把握的关键问题进行全方位解读,2021年共解读政策性规范性文件10余件。

5.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021年新选送3人参加市局组织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资格培训,全部合格持证上岗;加强重点领域执法,2021年联合相关行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夏季专项行动冬季专项行动,共处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5余件,兑现924余名农民工工资2200余万元,进一步加强了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力度,常态化落实相关制度,杜绝社保基金的欺诈冒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行政诉讼案件的源头治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积极作用,确保在人力社保领域依法行政。

6.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了在欠薪、社保基金欺诈冒领等领域的人社、公安、住建、交通、水利、规划和自然资源、经信委、商务委、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参加的快速联动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了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着力解决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裁判标准不够统一、政策法规理解不一致以及移送恶意欠薪刑事案件等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与信访部门的协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维护机制,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制度,2021年与信访部门联合处理信访案件4件,成功化解已终结信访程序的重复信访案件1件;全面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2021年乡镇基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化解劳动争议案件50余件;持续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2021年创建和谐劳动关系50家,其中A35家、AA10家、AAA5家。

7.做好了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重点自查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全面自查了政府部门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等各项重点工作,在自查中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工作,健全了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化了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8.开展了法治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全年围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社会保险经办等部门到全县建筑、交通等重点建设工地企业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达10余场次;围绕淘汰落后产能锰行业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到有关企业开展普法宣传达5场次。通过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活动,有关企业健全了管理制度、规范了依法用工、落实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增强了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9.强力推进川渝人社法治协同合作。深化两地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各领域的协同、协作,积极构建川渝人社法治保障和服务发展工作的一体化联动机制。强力推进川渝人社政务服务协作,推进政务结果互认。强化川渝人社执法联动和协同,逐步消除执法标准差异。加强川渝人社信访告知、仲裁调解等的协同,建立两地密切联动响应的矛盾多元化化解机制。全年办理养老保险川渝通办转移业务39人次,办理川渝两地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业务14人次,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2人次;加强了川渝人社法治协作,建立了与四川万源市、宣汉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1年与四川万源共同解决工伤案件1件、农民工欠薪案件1件。

10.积极做好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积极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2021年共4件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其中3件行政诉讼案件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诉讼。通过认真执行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了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政策法规的学习和研讨,进一步强化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

二、法治人社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不足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一是加强党对法治人社工作的领导,成立法治人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将法治人社工作作为全局的中心工作和基础工作狠抓落实,通过法治人社工作推进落实各项业务工作,党组书记履行法治人社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实行一岗双责。二是强化法治宣传,2021年将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素养、能力和强化普法对象的人社法规意识和维权能力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打下了法治人社工作的坚实基础。三是协调联动,建立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部门的协作机制,合力、借力推动法治人社工作;四是推进重点领域执法维权活动,着力根治欠薪、社保基金欺诈冒领等突出问题。五是优化政务服务,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川渝人社合作。通过以上措施,领导干部用法治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素养得到进一步提高,人社服务对象的劳动人事法治观念和维权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矛盾纠纷得到全面有效化解,人力社保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截止202112月全年审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6件,为120余名劳动者挽回各种经济损失750余万元;劳动保障监察共办理案件45件,为924余名农民工兑现农民工工资2200余万元;依法认定工伤案件112件,劳动能力等级鉴定91件;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入推进第一民生工程,累计培育人力资源服务公司7家、劳务经纪人486名,带动5849名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力抓好劳务输出工作,全年劳动力务工就业人数达85847人;扎实做好了返乡创业工作,创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1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园2个,发放创业贴息贷款8471.5万元;全力抓好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培育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机构1家,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达3224人次,职业技能鉴定1032人次;做好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全年累计开发乡村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5509人,动态调整1000余人;做好了社会保障第一防线工作,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困难企业平稳运行,调整社平工资统计口径全年累计减免养老保险金1987.62万元;养老、失业保险降低费率累计减免4014.13万元,小微企业养老保险减免29.97万元;困难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减免13.46万元;切实做好人才工作,2021年招募三支一扶工作人员18名,考核招聘定向培养大学生78名,已完成12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核招聘工作;全力做好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全力推进川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合作,已从四川万源市、达州市回引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专场招聘会1次,提供招聘岗位400余个;以行风建设为引领,抓牢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全年累计为民办实事达100余件次。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及2022年工作打算。一是法治宣传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要强化普法宣传语言的通俗化、大众化,普法方式要创设动漫式、案例式、图表式的新颖宣传介质,提高受众的获得感;二是法治氛围法治文化要进一步营造,要进一步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德法兼治,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负责人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法治培训,提高依法治企、依法管理、规范用工的意识和能力;四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人员的素养和能力,强化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的培训,适应建设法治政府的现实需要;五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各自职能,推进根治欠薪、社会保障基金欺诈冒领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

三、2022年法治人社建设的重点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通过开设专题学习辅导班的方式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做好法治人社建设的政治站位和法治思维能力。

(二)推进重点领域普法宣传活动,强化《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民生保障领域的普法宣传,加强普法方式的创新,确保普法宣传受众的获得感。

(三)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强化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用工培训,引导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四)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制约监督行政权力,强化服务保障水平,打造满意的人社政务服务品牌。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配强法治工作人员队伍,强化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六)依法有效化解劳企纠纷,特别是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要进一步落实相关核心制度、健全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加强日常排查督查和执法力度,确保根治欠薪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诉讼案件实行局机关负责人轮流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和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和相关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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