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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229768870548A/2025-00149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 成文日期 ] 2025-12-05
  • [ 发布日期 ] 2025-12-05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有效

关于职业介绍补贴的情况说明

  • 日期: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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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介绍补贴的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落实职业介绍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就发〔202125号)文件要求,申报职业介绍补贴的对象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申报条件: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我市城乡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给予补贴。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向我市脱贫人口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实现全日制单位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除外),且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含3个月),给予补贴。截至2025125日,暂无人申请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中的职业介绍补贴。

   特此说明。

城口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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