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500229768870548A/2025-0003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 成文日期 ]2025-04-02
[ 发布日期 ]2025-04-02
[ 体裁分类 ]其他
关于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情况说明
关于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情况说明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经办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7号)规定,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需要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和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等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创业政策的群体),我市户籍农村自主创业者、退役军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城乡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在重庆市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主动申请条件,截至2025年4月2日,暂无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特此说明。
城口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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