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城口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关于印发《2024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县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培训机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县域经济发展需要和劳动力转移需求,针对城口县脱贫人员、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各企业职工、各乡镇(街道)有培训需求的人员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特制定本计划,现印发给你们。此培训工作计划为全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指导性计划,具体培训人数、工种、培训机构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企业、乡镇(街道)、培训机构积极配合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培训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联系人:刘灏瑶,联系电话:13330331503
城口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4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指导性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总体要求,以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为目标,更加注重提质增效,切实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促进就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以及高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提高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水平,加大订单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力度,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全年培训1500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900人、创业培训50人、家服培训200人、企业职工培训50人、鲁渝协作培训300人。
二、培训对象
(一)职业技能培训、家服培训: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脱贫家庭子女、脱贫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适用时间为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至毕业后两年的6月30日止,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淘汰落后产能安置人员。
(二)企业职工培训: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和服务外包人员。
(三)创业培训:准备创业或创业初期(含培训前1年内取得营业执照的创业者)的脱贫家庭子女、脱贫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取得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创业者。
三、培训项目
(一)职业技能培训
按照《重庆市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公布的职业(工种)培训项目以及我县增设的特色职业(工种)培训项目,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电工、足部护理、互联网营销师等培训项目,切实加强2024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力度,有效促进群众就业。
(二)企业职工培训
将企业职工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对象。充分发挥企业职工培训主体作用,支持各类企业以训稳岗,围绕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生产经营需要,广泛开展企业职工通用职业素质培训、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突出做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实施“企业职工人人持证”行动,鼓励企业职工全面参与技能培训。
(三)创业培训
利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契机,以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促进城乡青年成功创业为目的,紧紧围绕“创业意识、创业计划、制定创业投资计划书”这一主题,在教学场所、师资配备、设备设施配置等各方面做好周密详尽的安排,并遵照有序的教学形式实行教学,以细致、周到、热情的服务做好每一个细节,为参训学员营造一个舒适良好的培训学习环境,力争以高效、严谨、有效的培训,确保培训内容的实用性。
(四)家服培训
以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为目标,以“政府推动、市场导向、技能为本、行业发展”为原则,引导更多的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参加母婴护理(月嫂)、养老护理等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城口县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以需定训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各培训机构要围绕城口县劳动力培训需求,结合自身培训项目资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完成各培训机构计划培训人数的基础上,预留培训人数300人进行动态调整,结合后期具体工作情况用于开展培训质量高、就业率高的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可向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培训科提出开班申请,由培训科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如无培训机构申报开班并审核通过,则该人数计划作废。
(二)切实做好培训后续就业服务工作。一是按季度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后续服务台账,掌握参训学员培训后就业动态数据。培训机构要积极对接已参训人员,对已就业的人员按照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分类分级收集就业信息,对未就业的人员,厘清未就业原因,进行就业帮扶、岗位推荐、职业指导。要求培训后就业率达到50%以上;二是进一步做好就业登记工作。对接培训管理部门在重庆市智慧人社平台进行就业登记,做到线上线下一致,同时严格保证就业信息真实性;三是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培训机构在开展技能培训前,要提前联系好就业企业主体,本着自愿就业的原则,参训人员完成培训后可直接输送至企业实现就业。培训机构在发布培训招生信息时要同步宣传培训后就业企业信息。
(三)建立联动机制,严把质量关。一是各企业、乡镇(街道)、培训机构要协调联动,大力宣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政策,组织企业职工、创业者、农民工、失业人员等群体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特别是企业职工培训工作做细做实。二是对培训人员进行严格筛查,不符合培训条件的对象一律不纳入培训。对培训班的培训时间严格按培训要求执行,部门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采取临时抽查的形式进行检查,培训过程全程录像。严格要求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四)程序规范、监管到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采取培训申报、开班指导、过程监管、结业审核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培训人员的出勤情况、培训教学安排、培训进展等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加强考核力度。各乡镇(街道)、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强化人员组织力度,注重培训质量。一是每年将根据培训人员组织情况对各乡镇(街道)就业工作进行考核打分;二是建立全年培训问题清单,对培训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对于因人为因素造成的资金骗取等情况,按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对于发生问题的培训机构,建立黑名单制度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城口县2024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指导性计划表
2.培训机构培训分布表
附件1
城口县2024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指导性计划表
培训类别 |
重点群体培训 | |||
总培训数 |
1450人 | |||
申报工种 |
计划培训人数 |
补贴标准(元) |
培训天数(天) |
培训机构 |
养老护理员(初级) |
80 |
1650 |
10 |
创优职校、渝铠职校 |
母婴护理(专项) |
80 |
1144 |
7 |
创优职校、渝铠职校 |
育婴员(初级) |
40 |
1560 |
10 |
鑫洋职校 |
中式烹调师(初级) |
100 |
2548 |
15 |
天坤职校 |
互联网营销师(初级) |
90 |
1500 |
10 |
阳光职校、鑫洋职校 |
电工(初级) |
70 |
1937 |
12 |
天坤职校 |
焊工(初级) |
120 |
1937 |
10 |
通达职校 |
混凝土工(初级) |
50 |
936 |
6 |
通达职校 |
服装缝纫(专项) |
80 |
1428 |
9 |
阳光职校 |
重庆小面制作(专项) |
50 |
871 |
5 |
天坤职校 |
家畜繁殖员(初级) |
40 |
1562 |
9 |
创优职校 |
创业培训 |
50 |
未定 |
未定 |
未定 |
鲁渝协作培训 |
300 |
按相关培训工种执行 |
按相关培训工种执行 |
动态调整 |
其他 |
300 |
按相关培训工种执行 |
按相关培训工种执行 |
动态调整 |
培训类别 |
企业职工培训 | |||
总培训数 |
50人 | |||
申报工种 |
计划培训人数 |
补贴标准(元) |
培训时间 |
培训机构 |
缝纫工(学徒) |
50 |
5000 |
1年 |
阳光职校 |
附件2
培训机构培训分布表
培训机构 |
培训总人数 |
培训项目 |
培训人数 |
天坤职校 |
220 |
中式烹调师(初级) |
100 |
电工(初级) |
70 | ||
重庆小面制作(专项) |
50 | ||
阳光职校 |
180 |
服装缝纫(专项) |
80 |
互联网营销师(初级) |
50 | ||
缝纫工(学徒) |
50 | ||
通达职校 |
170 |
焊工(初级) |
120 |
混凝土工(初级) |
50 | ||
创优职校 |
110 |
养老护理员(初级) |
40 |
母婴护理(专项) |
30 | ||
家畜繁殖员(初级) |
40 | ||
渝铠职校 |
90 |
养老护理员(初级) |
40 |
母婴护理(专项) |
50 | ||
鑫洋职校 |
80 |
育婴员(初级) |
40 |
互联网营销师(初级)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