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68870548A/2023-0001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6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6 |
城口县就业和人才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城口县就业和人才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口县就业和人才中心隶属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能:1.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2.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3.面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4.指导就业培训中心建设;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5.承担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及见习基地管理工作;6.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及协助县委组织部做好外出务工流动党员管理服务;7.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8.结合工作需要承担相应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职责;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由办公室、培训科、人力资源服务科、城乡就业统筹和创业指导科、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和人才服务科、失业保险科、劳务经济发展科等7个职能科室组成。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0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539.5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20.5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1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0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5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42.76万元,农林水支出4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1.9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539.5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20.5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1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5.4万元,比2022年增加53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4万元,比2022年增加120.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05万元,比2022年增加4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427万元,减少招工及转移就业工作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信息产业企业招工、社会保障及就业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2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使用因公出国(境)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不增不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定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使用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6.65万元,比上年增加0.28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职工工资调标,因而部分公用经费标准有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程凤 联系电话:023-59228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