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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8870548A/2023-00009 [ 发文字号 ] 城人社发〔2022〕627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23 [ 发布日期 ] 2022-11-25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城口县乡村振兴

关于印发《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城口县乡村振兴

                                                                 20221123


(此件公开发布)

城口县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集中帮扶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就业创业,保持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总体稳定,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全面完成国家、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及重点帮扶县考核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主题

集中攻坚,全面就业,稳步增收。

二、行动时间

202211月-12月。

三、服务对象

我县脱贫人口。

四、行动目标

集中利用2个月的时间实施攻坚行动,对脱贫人口开展务工

信息摸排、精准就业帮扶、落实扶持政策,促进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应就业尽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保持稳定,就业帮扶车间数量和吸纳就业人数稳中有增。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期评估反馈问题全部销号,并举一反三,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扎实工作作风,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劳动力及务工就业信息动态更新。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干部、劳务经济协管员、劳务经纪人、网格员、帮扶干部作用,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对已建立的劳动力信息台账进一步精准信息。县就业和人才中心牵头负责指导乡镇、街道精准建立劳动力信息台账和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台账。县乡村振兴局牵头指导乡镇、街道做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务工就业信息的动态更新工作,11月底前要对系统中的人员务工信息开展一次全面核实,人员就业状态、务工地点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保证数据真实性。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交互机制,通过人力资源信息库、就业系统、社保系统与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数据比对,及时反馈务工人员的差异信息,对已就业人员信息做到“应录尽录”,确保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年度目标任务数,脱贫人口就业信息准确度力争达到100%

(二)加强未就业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未就业脱贫人口,特别是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雨露计划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针对不同需求,实施精准服务。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开展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对技能不足的,提供至少1个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至少3个适合的岗位。充分挖掘岗位潜力,分层分类筛选用人单位和就业岗位,大力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利用“金秋十月”招聘周、农民工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活动,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搭建求职招工平台。乡镇、街道要加强就业岗位精准推送,帮助未就业劳动力甄选岗位,当好就业“媒婆”,促进人岗匹配,增加就业收入。

(三)加强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岗位按需开发、规模总体稳定、规范有序管理”的原则,统筹用好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进一步提高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精准性。乡镇、街道要对所有在岗公益性岗位履职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检查,核实岗位人员是否确实在岗履职,工作效果是否达标,坚决防止有“顶岗”“替岗”“脱岗”情况发生。乡镇、街道要督促指导村、社区做好日常考勤管理,规范建立考勤、考核档案资料,及时纠正查处吃空饷、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冒名顶替、优亲厚友、变相发钱等违规行为,坚决清退违规在岗人员。

(四)提高就业帮扶车间带动能力。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县乡村振兴局、县人力社保局要加强沟通,采取有力措施,鼓励、指导乡镇、街道和市场主体创建一批符合我县发展实情的就业帮扶车间。继续对已建成的就业帮扶车间开展工作指导,加强政策宣传,落实带动就业奖补政策,帮扶已建车间正常运行,稳岗拓岗并举,持续扩大脱贫人口车间就业规模。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所有车间开展一次调查走访,了解车间生产经营状况,核查就业帮扶车间带动就业情况,积极帮助企业稳定、扩大生产,积极组织未外出务工脱贫人口到车间就业,引导车间优先吸纳脱贫人口。乡镇、街道要督促存在问题的就业帮扶车间在1125日前完成整改,确保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人数不低于上年底。要加强车间、带动就业情况核定,严防“数字就业”,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五)加快稳岗就业帮扶政策落实力度。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乡村振兴局根据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实名制信息每周下发跨区域交通补助人员名单,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要及时将补助人员名单分解下发至各乡镇、街道进行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信息核实,各乡镇、街道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实工作并收集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以便尽快发放补助。跨区域交通补助资金发放后,要及时告知脱贫人口,确保“应知尽知”。要及时启动跨区域交通补助补差工作,及时收集返乡脱贫人口报销交通补助的有关发票、凭证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就业和人才中心申报补贴资金。乡镇、街道要加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宣传力度,优化经办服务流程,便利脱贫人口及用人单位申请享受。

(六)推动鲁渝劳务协作升级。各乡镇、街道要对照《城口县2022年鲁渝劳务协作转移就业补贴实施细则》(城农组办发〔20222号),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对象申报相关补助政策,收集申报资料并按程序向县就业和人才中心申报。按照东西部协作工作考核要求,县人力社保局、县乡村振兴局、乡镇(街道)要及时了解掌握鲁渝劳务协作考核指标对照目标任务及时查漏补缺,做到三方数据统一、台账统一。要提前做好考核迎检准备,做实数据统计,准确理解指标解释要求,拓宽统计渠道,做到数据“应统尽统”。要全面开展问题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台账,按要求准备好佐证资料,保证数据质量,总结经验做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思想认识,牢牢把握抓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此次攻坚行动,将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要明确责任领导,进一步强化统筹调度,精心组织实施,细化工作举措,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将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抓细抓好抓实。

(二)强化工作调度。县人力社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将按周调度脱贫人口就业数据完成情况,适时对各乡镇、街道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进行调研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村社干部、劳务经纪人、防返贫监测信息员等各类就业帮扶力量作用,凝聚多方合力,共同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情况监测和工作调度。

(三)加强宣传总结。各乡镇、街道要紧扣攻坚行动主题,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召开院坝会、入户调查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积极选树一批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典型,总结宣传推广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就业帮扶好经验好做法,激发脱贫人口就业创业的内生动力。

(四)强化结果运用。强化跟踪督办和严格考核将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双月督查重点内容,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平时考核指标,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将严格考核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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