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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否作为项目批复的前置要件

日期:2022-03-08

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否作为项目批复的前置要件?

答: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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