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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亢家寨景区票价收费标准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04-08

一、政策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规范我县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和消费提质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3964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3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制定了《关于亢家寨景区票价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政策制定过程

经重庆大巴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县发展改革委提出核定景区正式票价的申请,县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票价调研和成本调查,形成了《亢家寨景区票价方案》。该方案于17日通过听证会听证讨论,函报县委网信办、县信访办开展了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票价方案(送审稿)》,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印发实施。

三、政策主要内容

(一)调整单项票价

1.门票价格:由淡季80/人、旺季100/人统一调整为20/人(门票不单独分淡旺季)。

2.索道价格:由东线上行50/人、下行40/人、往返80/人,西线上行80/人、下行70/人、往返130/人,调整为单项40/人(一上或一下),往返(一上一下)70/人(均不分东西线)。

3.玻璃廊桥价格:100/人调整为50/人。

4.观光车价格:30/人调整为10/人。

(二)设置景区通票及停车场收费标准

1.旺季:90/

2.淡季:50/

3.统一调整为2/小时,24小时内最高不超过20元,300元包月。

四、其他事宜

在其网站、收费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游览服务内容(含优惠门票价格及优惠对象、优惠条件等),以及单独收费的相关服务价格等。不得区别本地外地游客设置两种门票价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将各种门票、游览服务、保险等捆绑销售,不得价外加价或强制代收其他任何费用。

五、执行时间

202551日起执行。城发改委发〔2023233号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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