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48号提案的复函
城发改委函〔2023〕38号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48号提案的复函
刘灵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做法及成效
今年以来,我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级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一系列政策,制定出台《城口县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推动经济企稳恢复提振政策措施》等系列政策文件,在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市场主体、完善服务体系等方面持续发力,各方面重视、强化民营经济发展的共识进一步凝聚,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要素进一步集聚,企业家发展信心进一步提振,民营经济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持续迸发。从今年工作推进情况看,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优环境,催生发展加速度。定期召开非公有制经济联席会议,总结工作情况,研究民营经济领域重点工作。打造开办企业“一站式”并联服务,全面推行为新开办企业提供一套免费实体印章、开办企业办理结果免费寄递服务,着力提升开办企业效率,降低开办企业成本,开办企业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推进“一窗综办”改革,印发《城口县政务服务“一窗综办”改革实施方案》,设置线下综合服务窗口,目前,全县无差别综合窗口共进驻15家单位283个事项,免费提供帮办代办4470次,发放免费印章2747套。固化调整“渝快办”平台12项政务服务事项,精简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环节、材料、跑动次数,目前,我县1394项依申请类事项,网上可办1314项,网上可办率94.26%;行政许可事项平均跑动次数达到0.19次,好差评整改率100%。
(二)促融资,缓解企业资金难。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根据《重庆市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申报补贴资金182万元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加大金融帮扶贷、乡村振兴贷发放力度,已支持市场主体598户,发放贷款1.3亿元。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普惠小微贷款增量的2%给予激励资金,一季度给予普惠小微贷款增量奖励资金5.36万元。继续执行商贸融资增信贷基金贷款政策,一季度发放贷款20万元。安排资金182万元鼓励商贸企业升限入库。到位农业产业贷款贴息资金247万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绿色转型项目融资,一季度,城口县绿色贷款余额11.6亿元,同比增加2.1亿元,同比增长22.1%。
(三)强服务,打造双创新平台。实施中小微企业“春雨润苗”行动,促进企业“个转企”“微升小”“小升规”。通过全面摸排,超前介入,精心指导,一季度新培育升规企业5家,规上工业企业达21家,贡献产值0.25亿元。做实“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实现全县规上企业、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一企一员”全覆盖。坚持实时跟踪,每月调度,通过整合政策,培训指导,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保障企业稳定运行。一季度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规下工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6%。推行“服务专员”制度,强化招商引资,全力以赴促项目落地投产。一季度集中开工了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实现固定资产投资9.99亿元,同比增长26.5%。提速科企“双倍增”计划,一季度培育科技型企业10家,累计达124家。
(四)重培训,指导企业健康成长。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工作,密切关注风险隐患,及时提供预警帮助。组织召开2023年民营经济人士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法》《重庆市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开展了涉案企业三方合规整改工作,聘请法律顾问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对200余家民营企业开展了综合评价,通过“综合体检”指导企业健康成长。成立城口县品牌建设委员会,出台《城口县品牌培育促进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1—300万元的资金奖励,鼓励广大企业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和以质取胜战略,提高品牌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力推动政策落地落实。一是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通过集中宣讲、企业座谈、进企入园调研等方式,综合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介,持续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扩大民营企业政策知晓度。二是指导部门编制惠企政策办事指南。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编制惠企政策办事指南,列明受惠对象、申请条件等,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不同类型民营企业精准推送政策。三是完善政策配套体系。落实《城口县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推动经济企稳恢复提振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不断提高民营企业的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四是加强督查和评估。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督促相关行业部门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二)创新服务破解融资难题。一是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对扩大业务规模突出、政策效益显著的担保机构,按绩效评价结果分档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力争全年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担保业务规模超过1.5亿元。延续实施再担保费阶段性补贴政策,对2023年6月30日前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授信范围内的融资担保业务,市级财政对再担保费给予的全额补助按时拨付。对新发生小微企业、“三农”银行贷款担保业务额占新发生贷款担保业务总额不足80%的融资担保机构,按符合补贴条件贷款担保总额,给予不超过1%的补贴;占比80-90%(不含)的,给予不超过1.2%的补贴;占比90%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3%。涉农和小微企业的担保费率不高于2%。符合农村残疾人“阳光扶贫”、农村妇女“巾帼行动”、学前教育“助幼贷”、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等担保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免收保证金、降低担保费率,协商银行降低贷款利率。二是加大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持续安排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加大金融帮扶贷、乡村振兴贷发放力度。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普惠小微贷款增量的2%给予激励资金。三是支持绿色转型项目融资。碳减排支持工具将部分外资金融机构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纳入支持范围并延续实施至2024年年底,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延续实施至2023年年底,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项目提供贷款,贷款利率与发放时最近1次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持平。依托“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大数据综合服务系统建立融资项目库开展融资对接,增加绿色信贷、债券、租赁等。
(三)久久为功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更大力度推动数据共享,落实市上工作部署,让数据在“渝快办”无障碍流动,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全力落实纾困惠企政策,推动相关政策延期扩面,探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重点解决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有悖于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的涉企文件。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对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三是营造优质齐全的要素环境。通过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健全“银政企保”对接机制等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加快推进县级政务服务大厅迁建工程,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大力推行“一窗综办”“一网通办”。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窗口“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四是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严格规范涉及企业、企业家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案件的执法司法行为,依法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推动小额速裁、简案速裁机制建设。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大力整治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行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确保市场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
(四)精准聚焦推动创新发展。一是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且申报研发费用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统计认定研发费用金额的5%补助资金或匹配支持科技项目。二是支持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对符合产业创新领域方向的海外高端人才,支持申报重大(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500万元;对科技型企业引进的青年博士、博士后人才开展研发活动的,择优给予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对引进科技人才到县内工作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项目扶持、职称晋升、培养使用、子女入学和就医体检等政策;支持实施县级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县级科技特派员到县内企业开展帮扶,按照年度考核等次,每人每年合规报销不超过0.5万元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三是支持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对企业参加境外线下展会的最高按90%的比例给予展位费支持,对纳入支持范围的重点团组的人员费给予一定比例支持。对企业通过国际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等开展自有独立站境外营销推广的给予50%费用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组织企业参加“西洽会”“RCEP(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临沂兰陵菜博”等各类展会,开展“电商平台+消费帮扶”“直播+消费帮扶”“机关食堂+消费帮扶”,依托“832”平台、淘宝等电商平台做好供应商入驻对接,推进消费帮扶市场化发展。
此复函已经夏贵金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赵 娜
联系电话:13896938157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