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6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城发改委函〔2023〕42号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6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高仁茂代表: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资源价值转化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动城口生态资源富集区开展生态资产化示范项目(北屏乡老粮站改造)”建议的办理情况
2022年以来,县级相关部门于(2022年9月15日、12月12日、2023年1月12日、2月20日、2月21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可行性等前期工作内容。2022年7月,完成碳中和示范基地建设选址的文物甄别,并同步启动该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2023年3月,启动项目能力建设的技术服务采购事宜,确定技术服务的采购内容,并完成询价,确定了技术服务采购预算报价。2023年5月,我委已下达《关于生态资源富集区开展生态资产化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城发改委发〔2023〕186号),完成项目立项。目前,县生态环境局已拟定《生态资源富集区开展生态资产化示范项目(生态资产化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正在开展设计工作。
二、关于“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议的办理情况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的函》(渝发改长江函〔2023〕82号)要求,我委已全面评估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的条件和能力,围绕“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推进生态产品和权益交易、推动生态产品市场化经营开发、健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和合理回报机制、创新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5个试点方向编制完成试点申报文件,积极争取率先将城口纳入全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范畴。目前市发展改革委正在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同时,根据市委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检视整改交流讨论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要求,我委正在编制《关于支持城口县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其中提出恳请市级部门支持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试点、支持林业碳汇开发交易试点、支持开展林业综合改革试点示范,促进我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高质量转化。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沟通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推进城口生态资源富集区开展生态资产化示范项目前期审批事项,尽快实现开工建设。同时,积极对接跟踪城口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申报结果,适时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
此复函已经夏贵金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赵 娜
联系电话:59223309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北屏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