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59293419E/2025-00001 | [ 发文字号 ] | 城发改委投资〔2025〕7号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15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1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口县修齐镇、庙坝镇、北屏乡养老服务中心改造维修工程立项及投资概算的批复
城发改委投资〔2025〕7号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城口县修齐镇、庙坝镇、北屏乡养老服务中心改造维修工程立项及投资概算的批复
县民政局:
你局送来《关于城口县修齐镇、庙坝镇、北屏乡养老服务中心改造维修工程立项和概算评审的函》(城民函〔2024〕11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为消除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提升服务水平,按照县分管领导工作部署,重庆天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设计图、概算书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城口县修齐镇、庙坝镇、北屏乡养老服务中心改造维修工程立项及投资概算,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城口县修齐镇、庙坝镇、北屏乡养老服务中心改造维修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8-500229-04-01-303255。
三、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城口县民政局,李明伟。
四、项目业主:城口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五、建设地点:城口县修齐镇、庙坝镇、北屏乡。
六、建设性质:改建。
七、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修齐镇养老服务中心:新建混凝土院坝650平方米、维修排水沟65米、改造接待室一间、修建晾晒区、喷刷内墙乳胶漆1018.14平方米等。
庙坝镇乡养老服务中心:新建混凝土院坝635.43平方米、围墙砌筑38.4米、混凝土雨水沟45米、砖砌排水沟27.4米、无障碍坡道31.45平方米、钢架雨棚92平方米、检查井清淤、电梯一部及其他附属工程。
北屏乡养老服务中心:铲除墙面破损部分改造墙面装饰板5700平方米、水泥基防水涂料632.46平方米、过道扶手安装1200米、水井损坏修复防水、外墙真石漆、挡土墙、餐厅、食堂整治等。
八、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4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11万元,设备采购费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万元,预备费5万元。资金来源为:县民政局自筹资金。
九、建设工期:2个月。
十、项目招投标事宜:严格按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9号)等规定,完善项目其他审批手续,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严格按照概算核定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推进项目实施,项目施工图实行限额设计,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抓好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建成并交付使用。
(二)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项目单位把控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好施工运行安全。如存在未按批复要求建设及未达开工条件等违规建设行为,要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四)按照《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措施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城府办发〔2022〕170号),严格落实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要求。
(五)工程验收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城口县工程项目概算评审表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
附件
城口县工程项目概算评审表 | ||||||
工程项目名称 |
城口县修齐镇、庙坝镇、北屏乡养老服务中心改造维修工程 | |||||
评 审 时 间 |
2025年1月15日 | |||||
专家组综合评审意见 | ||||||
2025年1月15日,县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概算投资评审,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该项目由重庆天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并概算编制,送审总投资为154.30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37.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12万元,基本预备费4.49万元),项目位于城口县修齐镇、庙坝镇、北屏乡,主要内容为城口县修齐镇、庙坝镇、北屏乡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二、该项目概算采用2018年重庆市相关工程计价定额和2013清单计价规范计价,人工费及材料价格计价较合理。 三、专家组经过仔细评审向业主提出如下意见:1.核实工程量是否准确;2.建议混凝土院坝改为10CM厚,碎石垫层改为10CM厚;3.不锈钢栏杆、片石挡墙综合单价偏高;4.核实墙面木格栅装饰板是否合理,工程量是否属实,综合单价偏高;5.电梯安装暂列金额列入设备清单,采用政府采购;6.修改后通过。 四、编制单位修改后经专家组调整后本项目建设投资如下: | ||||||
序号 |
费用组成 |
金额(万元) |
费率(%) |
计费依据 |
费用使用范围及说明 | |
一 |
建安直接费用 |
111.14 |
|
详见预算书 |
| |
1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111.14 |
|
|
| |
二 |
设备采购费 |
23 |
|
|
| |
三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0.25 |
|
|
| |
1 |
工程设计费 |
3.89 |
3.5 |
计价格〔2002〕10号 |
| |
2 |
预算编制决算审核费 |
1.46 |
|
渝价〔2013〕428号 |
| |
3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2.22 |
2 |
渝监协〔2015〕44号 |
| |
4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2.68 |
2 |
渝发改地(2016)1188号 |
| |
四 |
基本预备费 |
4.33 |
3 |
|
| |
五 |
总投资 |
148.72 |
|
|
(一+二+三+四) | |
专家组经认真评审:该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148.72万元为宜(其中建安费111.14万元,设备采购费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25万元,基本预备费4.33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