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行政许可 >办理结果

[ 索引号 ] 11500229759293419E/2024-00036 [ 发文字号 ] 城发改委投资〔2024〕312号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11-18 [ 发布日期 ] 2024-11-25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口县2024年坪坝镇丰田村6社山坪塘及人饮建设项目立项及概算的批复

城发改委投资〔2024312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城口县2024年坪坝镇丰田村6社山坪塘及人饮建设项目立项及概算的批复

坪坝镇人民政府:

送来《关于申请城口县2024年坪坝镇丰田村6社山坪塘及人饮建设项目立项及概算审查的函》(坪坝府函〔2024141号)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渝府令〔2020339号)相关规定,我委组织相关专家对该项目投资概算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组出具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及投资概算,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城口县2024年坪坝镇丰田村6社山坪塘及人饮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411-500229-04-01-164419

二、建设地点:坪坝镇丰田村。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业主及监管单位:坪坝镇人民政府。监管单位:县财政局,监管责任人:李元华。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山坪塘一处,容量约300立方米;供水处理池一处,容量约100立方米;引水管道约800米,引水池一处;挡墙、安全护栏等附属设施。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控制在156万元内,其中,直接工程费用14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万元,基本预备费0.5万元。资金来源为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城财发〔2024527号)。

七、项目招标:按照《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招标投标有关要求执行。

八、建设年限及工期8个月。

接文后,按照项目管理程序,一是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做好项目公开公示。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规定,全力防范、化解项目建设中的风险,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三是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强化资金使用、拨付流程,确保资金高效合规使用。四是工程验收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五是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控制好施工范围与内容,与施工设计图保持一致。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此复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1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