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59293419E/2024-00034 | [ 发文字号 ] | 城发改委投资〔2024〕186号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20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7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口县河鱼乡2024年巴渝和美乡村示范村、达标村创建项目立项及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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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20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7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口县河鱼乡2024年巴渝和美乡村示范村、达标村创建项目立项及概算的批复
城发改委投资〔2024〕186号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城口县河鱼乡2024年巴渝和美乡村示范村、达标村创建项目立项及概算的批复
河鱼乡人民政府:
送来《关于请求对城口县河鱼乡2024年巴渝和美乡村示范村、达标村创建项目立项及概算评审的函》(河鱼府函〔2024〕93号)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渝府令〔2020〕339号)相关规定,我委组织相关专家对该项目投资概算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组出具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及投资概算,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城口县河鱼乡2024年巴渝和美乡村示范村、达标村创建项目。(项目编码:2409-500229-04-01-875645)
二、建设地点:河鱼乡大店村、高洪村。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业主:河鱼乡人民政府,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委,监管责任人:高军。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创建河鱼乡巴渝和美乡村示范村、达标村,在大店村、高洪村进行人居环境整治,如硬化院落、新建排水沟、硬化入户路、新建挡墙等。具体建设内容为:在大店村整治及硬化院落约410㎡,新建排水沟约20米;在高洪村新建排水沟约607米,硬化农户院落约3400㎡,新建挡土墙约70米,硬化两条宽0.6米、总长约268米的入户路,新建入户桥梁盖板1处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控制在70万元内,其中,直接工程费用6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万元。资金来源为城口县2024年巴渝和美乡村示范村、达标村创建项目资金(城委农办〔2024〕26号)。
七、项目招标:按照《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招标投标有关要求执行。
八、建设年限及工期:2个月。
接文后,按照项目管理程序,一是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做好项目公开公示。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规定,全力防范、化解项目建设中的风险,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三是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强化资金使用、拨付流程,确保资金高效合规使用。四是工程验收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五是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控制好施工范围与内容,与施工设计图保持一致。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此复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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