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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59293419E/2024-00025 [ 发文字号 ] 城发改委投资〔2024〕66号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6-14 [ 发布日期 ] 2024-06-21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口县中小学校舍排危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城发改委投资〔202466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城口县中小学校舍排危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你委送来《关于城口县中小学校舍排危工程概算评审的函》(城教函〔20249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为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学校平安稳定,改善办学条件,根据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聚晟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设计图、概算书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城口县中小学校舍排危工程投资概算,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城口县中小学校舍排危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95002290401657044

三、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唐真兴。

四、项目业主:各排危改造项目学校。

五、建设地点:各排危改造项目学校所在场镇。

六、建设性质:改建。

七、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3所学校外立面块料及基层拆除21500平方米,新做外墙真石漆(含基层)20200平方米,贴墙裙砖1300平方米,屋面防漏3700平方米,以及零星修缮和用电安全隐患排除。

八、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13所学校项目总投资合计 844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734万元,其它费用72万元,预备费38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市基本建设统筹资金844万元。

九、建设工期:8个月。

十、项目招投标事宜:严格按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9号)等规定,完善项目其他审批手续,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严格按照概算核定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推进项目实施,项目施工图实行限额设计,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抓好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建成并交付使用。

(二)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项目单位把控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好施工运行安全。如存在未按批复要求建设及未达开工条件等违规建设行为,要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四)按照《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措施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城府办发〔2022170号),严格落实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要求

(五)工程验收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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