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59293419E/2024-00020 | [ 发文字号 ] | 城发改委发〔2024〕93号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03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1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城口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概算的批复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建议升级到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版本或者安装Chrome内核浏览器获得最佳浏览体验。查看详情
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行政许可 >办理结果
[ 索引号 ] | 11500229759293419E/2024-00020 | [ 发文字号 ] | 城发改委发〔2024〕93号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03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1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城口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概算的批复
城发改委发〔2024〕93号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城口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概算的批复
重庆绿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送来《关于审查重庆市城口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概算的函》(绿发投资函〔2024〕11号)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渝府令〔2020〕339号)相关规定,我委委托重庆君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投资概算进行了审查,根据该公司出具的概算审核报告,原则同意该项目投资概算,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城口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309-500229-04-01-342181)
二、建设地点:巴山镇元坝村、立新村,高观镇双竹村、施礼村、东升村,高楠镇黄河村、团结村,厚坪乡庙坪村、红色村,蓼子乡穴沱村,龙田乡四湾村,庙坝镇南坪村、排山村、兴旺村、石兴村,修齐镇香坪村、岚山村,治平乡新胜村、惠民社区、岩湾村,周溪乡双龙村。
三、建设性质:改扩建。
四、项目业主:重庆绿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委;监管责任人:高仁茂。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田块整治工程:梯田整治176.71亩,梯台整治277.01亩,恢复地类整治7.49亩,新建下田坡道851处,客土回填4843m3。
(2)土壤改良工程:地力培肥共计3900亩。
(3)灌溉与排水工程:新修200m3蓄水池1座,新修227m排水沟(0.4*0.4m),新修673m排水沟(0.5*0.6m),沉沙池6座;新修过路涵管(DN400)8m,新修过路涵洞(DN600)8m,新修过路板10座。
(4)田间道路工程:新修3m宽耕作道1759m,耕作道回车道4处,耕作道错车道8处,耕作道交叉口8处。
(5)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新修浆砌石挡土墙38.25m3。
(6)其他工程:新修项目标志牌1个,项目工号牌30个。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审核概算总投资975万元(劳务报酬发放不低于总投资的10%),其中建筑工程费926万元,其他费用49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城财发〔2024〕7号)、市级配套资金(渝农发〔2024〕45号)。
七、项目招标:按照《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等招标投标有关要求执行。
八、建设年限及工期:项目建设总工期8个月。
接文后,按照项目管理程序,一是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二是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三是规范执行项目“四制”建设规定和做好项目公示。四是该项目已纳入《城口县2024年度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清单》(城发改委发〔2024〕82号),在工程施工合同中与施工单位约定相关责任义务,将实施以工代赈当地群众用工规模、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和形式等情况,作为专门条款列入合同;在工程监理合同中与监理单位约定相关责任义务,将发放劳务报酬监管等相关内容作为专门条款列入合同。五是县农业农村委要严格按照增发国债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推进项目建设,严格资金拨付使用,加强对项目投向、实施内容、发包程序等环节的管理。县农业农村委要落实税收、投资、建筑业产值“三留住”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千方百计为项目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抓住有利时机,加快开工、加快建设进度,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六是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强化资金使用、拨付流程,确保资金高效合规使用。七是工程验收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八是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控制好施工范围与内容,与施工设计图保持一致。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此复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城口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讯地址: 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北门口1号
联系电话: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一号通) (023)59222637(网站技术维护)
网站标识码 5002290001 ICP备案号:渝ICP备05001204号 渝公网安备 50022902500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