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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59293419E/2022-00008 [ 发文字号 ] 城发改委发〔2022〕5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02-23 [ 发布日期 ] 2022-02-25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城发改委发〔202256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渝府发〔20222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现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渝公管发〔20222号)转发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按时间节点做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


附件: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

(联系人:刘成方;电话:5921375815334582988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22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

渝公管发〔20222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区县(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和《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渝府发〔20222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市、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应当及时发布招标计划(包含所有招标项目),招标计划应当于第一个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挂网30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如有调整,应当补发招标计划。招标人在每次招标前也可以单独发布招标计划。

二、发布内容

招标计划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法人(或招标人)、项目批准文件文号、主要建设内容、合同预估金额、招标项目有关信息等内容,见附件“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三、发布媒体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按要求填写“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并加盖公章后,通过“重庆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推送至“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并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是我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便于市场主体提前获取招标信息,使投标准备工作更充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这项创新试点工作按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作为招标计划发布的责任主体,要按规定及时发布,并确保内容准确。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

(三)本通知自202231日起施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要尽快完善功能,“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要尽快开设专栏,满足招标计划发布需要。


附件: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2127

附件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或

招标人名称

(盖章)


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例:《关于xxx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发改投〔20xx〕xx号)

主要建设内容


招标项目

序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招标文件计划

发布时间

拟交易场所

合同预估金额(万元)

备注

xxx工程招标

招标内容简述

公开招标

20xxxx

xx交易中心

1600


1








2








... ...








备注

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招标时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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