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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审查统筹衔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统筹全县重大生产力布局和产业、区域、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提出价格改革方案,按权限制定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
(四)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财政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汇总编制政府投资规划及资金平衡计划。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全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以工代赈规划等。统筹协调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七)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相关部门拟订产业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八)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推进相关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引资和创业投资。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制定储备规划并推动实施,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建议。组织实施全县战略储备物资、成品油、县级救灾物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指令。承担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提出粮食流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县级储备粮油管理。承担粮食监测、应急调控、军粮供应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助拟订物流发展规划和计划,协调解决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战略、规划、计划。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和监管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依法拟订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办理县级审核、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方案,开展全县招标投标工作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受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拟订县级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参与能源总量目标控制,负责能源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区域能源战略合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规划统筹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转报能源固定资产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协调能源重大示范工程。负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负责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协调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全县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十六)负责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中由县国动办牵头负责的事项。负责组织协调军地有关部门承担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专业力量建设、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贯彻国防要求等工作。
(十七)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挂大数据管理科牌子)。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财务、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学习、培训、考核、人才发展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调机关后勤事务。负责全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协调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全县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挂体制改革综合科、民营经济发展科牌子)。负责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规划,负责监督评估和提出动态调整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同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负责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产业体系、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对全县产业发展进行宏观指导。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按权限审批、核准、转报有关项目并协调实施。
(三)投资科(挂战略性新兴产业科、评估督导科牌子)。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的统 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政府投融资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平衡。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负责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工作。承担投资项目基础数据库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组织开展县级重大项目滚动储备,拟订年度县级重点项目名单。统筹财政、金融发展与全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直接融资发展、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承担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和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项目的协调有关工作。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相关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推进创新能力建设。统筹推进招商引资和创业投资。按权限审批、核准、转报有关项目并协调实施。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权限组织全县重大项目实施计划、审批、建设以及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督查。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 措施建议。承担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有关工作。对接政府督查、审计等相关工作。
(四)政务服务科(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社会事业发展科牌子)。探索研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针对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集中事项审批办理出现的问题。统筹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制度、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负责全县营商环境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建设,牵头营商环境考核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清廉市场建设和公平性竞争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政策和工作计划。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综合研究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按权限审批、核准、转报有关项目并协调实施。
指导、协调和监管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责依法拟订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依法办理县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审批、核准事项。负责招标公告发布、评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拟订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监督建设工程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合同签订等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全县招标投标工作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受理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
(五)农村经济发展科(挂以工代赈办公室牌子)。贯彻落实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参与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 计划和政策。统筹平衡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项目建设资金。负责编制以工代赈规划,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重大问题。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统筹推进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和采煤沉陷区及独立工矿区综合治理。按权限审批、核准、转报有关项目并协调实施。
(六)工业交通能源科。统筹工业发展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区域规划的衔接平衡,统筹衔接铁路、公路、水运、民航、城市公共交通、邮政等专项规划。负责综合分析工业、交通、能源发展形势,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和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规划和计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地方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题。负责能源综合形势分析预警。规划统筹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负责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统筹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工作。按权限审批、核准、转报有关项目并协调实施。
(七)国防动员科。贯彻执行国防动员、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和军事设施保护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防动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国防动员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国防动员及相关领域信息化建设、潜力调查、训练演练等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协调指导工作。按权限审批、核准、转报有关项目并协调实施。
(八)粮油和物价管理科。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制定储备规划并推动实施,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建议。组织实施全县战略储备物资、成品油、县级救灾物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指令。负责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提出粮食流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县级储备粮油管理。监测预警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按规定组织开展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按权限制定水、电、气等价格。负责组织相关价格听证、价格纠纷调解等工作。综合分析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服务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负责协助物流业发展工作。按权限审批、核准、转报有关项目并协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