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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再次征求《城口县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 公告

日期:2024-08-29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领域改革,规范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建设行为,充分利用代理单位的技术和管理力量,提高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根据《政府投资条例》《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城口实际,我委草拟了《城口县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4日。

二、征集方式

所提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邮递等多种途径反馈至县发展改革委投资科。

(一)电子邮件。下载填写附件《建议征集表》,发送至854401572@qq.com,标题请注明“城口县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二)传真。将填写好的《建议征集表》传真023—59220695。注明“城口县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三)信函。将填写好的《建议征集表》寄至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行政综合楼1005号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科;邮编:405900。信封请注明“城口县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联系人:张春春;联系电话:023-59223902。

附件:1.城口县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2.城口县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建议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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