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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城区供水价格标准调整听证会

日期:2024-10-16

1015日,我县召开城区供水价格标准调整听证会,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经营者、居民代表、政府部门相关人员等23人参加听证会。

据了解,我县城区主要由城口县蓬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水,现有用户2.3万户。近年来,随着城区扩建、供水区域扩大、管网扩建和加压站建设投入增多、各种社会保险的比率增加、从业人员平均薪酬上涨等原因,致使公司经营成本大幅增加。

为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供水事业健康发展,同时考虑节约用水和社会承受能力,县发展改革委根据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研究拟定了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按照《重庆市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原有的四类水价简化为三类水价: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

方案1:一次性上调居民和非居民用水0.5/吨。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调至4.05/吨,非居民用水综合水价调至6.13/吨(工业用水3.9/吨),特种用水综合水价参考周边区县定为6.4/吨。预计调整后企业年营业收入可覆盖核定供水成本。

方案2:分步调整,先上调0.25/吨,待东部新区新水厂建成、水质进一步提升后,再上调0.25/吨。第一步调价后,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由3.55/吨调整为3.8/吨,非居民用水综合水价由5.63/吨调整为5.88/吨(工业用水3.9/吨),特种用水综合水价参考周边区县定为6.4/吨。第二步调价后,预计企业年营业收入可覆盖核定供水成本。

听证会上,代表们对调整城区水价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论证,大多数代表原则同意方案2。他们认为,随着生活水平提高,百姓对水质提升有着更加迫切的需求,这对供水企业在水质安全、企业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希望供水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新科技提高水质。适当调价对居民生活成本影响不大,但对供水企业至关重要。合理水价利于社会和谐,节约用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调价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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