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城口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号代表
建议的复函
城交通函〔2024〕40号
李友祥代表:
您提出《关于启动坪坝大梁至巴山火山坡红军石刻道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我委高度重视。按照《城口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十条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农村公路建设业主单位,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项目申报、建设管理、日常监督等工作。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待项目前期工作完备后纳入后续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并适时启动建设。
此复函已经江奉武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张春
联系电话:17318281146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5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