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33952463K/2023-0000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5 |
城口县交通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城口县交通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监督执行全县交通行业发展政策、改革方案和管理规定。
2.拟订全县综合交通发展战略,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研究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
3.组织编制并实施综合交通规划及其子规划、交通专项规划等。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并监督有关综合交通政策和标准的实施。
4.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参与交通发展建设投融资政策的研究和实施。负责交通行业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利用外资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5.组织编制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议计划和年度项目建设、维修养护、交通运输发展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监管责任。统筹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工作,建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项目库。
6.承担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公平竞争秩序。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综合平衡全县交通运力,构建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高速、铁路、民航、邮政等上级垂直管理的涉地相关工作。
7.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极端天气、自然灾害以及重大突发事件中的运输组织和交通保障。负责交通运输安全应急方面的组织协调,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交通运输行业重大安全事故。承担交通国防有关工作。
8.负责交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用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审核以及安全服务质量考核确认等工作。
9.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行业信息化建设。
10.承担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责任,负责交通行业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单位构成
城口县交通局(以下简称县交通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规划科(铁路民航管理科、城口县交通战备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安全法制科(应急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建设管理科(养护管理科)、运输管理科。下设1支队,5中心,分别是城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城口县公路养护管理服务中心、城口县铁路民航管理服务中心、城口县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城口县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城口县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7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9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592.11万元,主要是市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经费拨款和人员待遇提高部分共计增加592.1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7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9797.6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6.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1.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9.8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592.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13.5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78.5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9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97.6万元,比2022年增加59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3万元,比2022年增加413.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3名及待遇提高部分,项目支出8963.3万元,比2022年增加178.55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转移支付增加等。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万元,比2022年减少337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基金收入。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9.5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2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口径不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与2022年一致,主要原因是车辆数量未变;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新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34.3万元,比上年增加413.5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及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797.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平联系电话:5922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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