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33952463K/2021-00012 | [ 发文字号 ] | 城交通发〔2020〕258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0-10-19 | [ 发布日期 ] | 2020-10-25 |
城口县交通局 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査 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城口县交通局
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査
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县高速办,县高铁办,局管各单位,交通各企业:
现将《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査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城口县交通局
2020年10月19日
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査大整治大执法
工作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县工作安排部署,贯彻落实《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査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交便函〔2020〕1661号)要求和全市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在全市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 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以及交通运输部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和落实部门属事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内容
(一)重要指示批示和有关会议、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贯彻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刘鹤副总理和王勇国务委员关于松藻煤矿“9・27” 一氧化碳超限事故批示、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工作部署的情况;贯彻落实9月25日市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安全稳定工作专题会议、9 月27日全国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9月27日全市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会议、9月29日全市交通行业安全防范 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情况;贯彻落实《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渝安委〔2020〕10号)、《重庆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渝交安〔2020〕12号)、《关于深刻吸取松藻煤矿“9 • 2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0 ] 87号)、《关于转发深刻吸取松藻煤矿“9 • 2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交便函〔2020] 1619号)、《关 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0 〔2020〕 88号)、《关于加强中 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交安明电〔2020〕2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渝交便函〔2020〕1625号)、《关于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交安明电〔2020〕28号)等文件精神的情况。
(二)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情况。交通系统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是否严格按照《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定期研究部署、督查督办安全生产工作和解决重大突出问题;是否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是否按要求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并明确工作措施;是否按计划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双重预防机制推进、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安全、受限空间事故防控等专项整治工作年度目标任务。
(三) 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交通各单位2020年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按照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每次检查是否制定了现场检查方案;是否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研判管控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落实等情况开展检查;是否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要求形成闭环;是否存在“只查隐患不处罚”或“处罚依据 引用不正确”等执法处罚不规范行为。
(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交通局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以下“七个是否”认真开展自纠自查工作。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组织建立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考核奖惩;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研究解决安全投入、技术改造等重大问题;三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指令;四是企业是否开展风险研判并建立重大、较大风险清单和落实管控措施;五是企业是否建立“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落实隐患治理“五到位”;六是企业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三、突出重点,抓好整治工作
各单位要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抓手,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等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事故防控,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和违规违法行为。
(一)公路运行方面。要加强公路网运行监测,以高边坡路基、临崖临坎、危桥危隧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薄弱环节,防止发生次生灾害;严格落实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紧盯关键环节,严防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切实做好桥梁隧道安保防范和消防工作。
责任科室:局机关养护科
责任单位:县公路养护中心、县路政大队
(二)道路运输方面。要以公交、客货站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农村客运、“两客一危”车辆等为重点,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三不进站、六不出站”、驾驶员安全教育、 车辆检查二级维护等规定,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等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执行旅客实名制、行包安全检查等制度,切实做好客运站场、公交及桥梁隧道、港口码头等重点防范目标单位的安保防范和消防工作。
责任科室:局机关运输科
责任单位:县运管所
(三)交通建设方面。要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建安”行动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六类事故安全检查,严格墩索塔、路堑高边坡、深基坑、临边临水等坠落事故易发部位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从严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做好安保防范和消防工作。
责任科室:局机关建管科
责任单位:局质监站
(四)水上交通方面。要以港口码头、“四类重点”船舶等为重点,严格执行旅客实名制、 船舶航行、船员教育、港口作业、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等规定,从严查处冒险航行、超载、配员不足、违规作业和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等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执行旅客实名制、行包安全检查等制度,切实做好港口码头重点防范目标单位的安保防范和消防工作。
责任科室:局机关运输科
责任单位:县港航管理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县交通局结合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由局领导分别带队,局相关科室参与,对相关单位及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二)强化问题整改。各单位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全过程,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整改。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督促检查。要以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真查实查,杜绝弄虚作假。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