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交通运输委员会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重要事项督查督办。负责委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信息等工作;负责委机关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并统筹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党建、党风廉政、群团、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指导推动道路运输领域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群体党建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和发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协助交通运输系统纪检监察、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二)综合规划科(铁路民航管理科、国防交通办公室)。负责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筹管理。负责拟订和综合平衡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提出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研究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收集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相关信息、动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立项之前)和后期评估工作。负责协调铁路、民航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有关工作。参与组织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预测、分析、汇总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国防交通保障计划、保障方案、物资储备计划和应急措施。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县国防交通工作。
(三)财务科。负责拟订并监督执行交通运输行业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部门预决算。负责委机关并统筹管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四)安全法制科(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平安稳定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和指导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治工作,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单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五)政务服务科。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业务查询、信息发布等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审批,组织协调相关事项的论证、审查等工作。负责审批事项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统筹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六)建设管理科(公路养护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指导、监督落实。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按规定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负责交通建设、养护项目的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权限组织开展交通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河长制”“林长制”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公路路政、养护、运营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国省县道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工作,按规定对公路养护工程造价、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路长制”工作。负责公路管养、技术指导、检查考核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交通抢险保畅工作。负责“四好农村路”项目管理及示范创建工作。负责公路养护相关数据的填报工作。负责乡、村道养护考核工作。
(七)综合运输管理科。负责拟订交通运输管理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指导和协调运输行业客运、货运、水上运输、机动车维修、驾培、汽车租赁、客货运站场工作。组织和监督实施重点大宗物资、紧急客货运输调控和“春运”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经营资质、从业人员资质管理。负责水上运力登记管理和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邮政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含支撑体系和信息化)及其他邮政公共服务建设、维护、管理、运营中区县实施的具体执行事项等职责。参与编制和监督实施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运力和线网布局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研究制定运输价格和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