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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监督执行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及管理规定。
(二)负责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全县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负责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站场)规划和管理。负责研究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修订。
(三)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及其子规划、交通运输专项规划,组织并监督有关综合交通运输政策和标准的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四)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经济运行监测。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利用外资工作。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工作。参与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的研究和实施。
(五)负责组织编制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议计划和年度项目建设、维修养护、综合运输发展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监管。统筹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工作,建立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项目库。
(六)负责全县运输市场监管,维护运输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综合平衡全县交通运输运力,统筹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负责渔船检验监督管理。负责承接高速公路、铁路、民航、邮政等上级垂直管理的涉地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极端天气、自然灾害以及重大突发事件中的运输组织和交通保障。负责交通运输安全应急组织协调,按规定依法组织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国防交通工作。
(八)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备案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推广应用。负责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负责指导推动道路运输领域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群体党建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交通运输行业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统筹协调本地邮政行业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按规定权限负责县级邮政行业监管。
(十二)县交通运输委(原县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外,其他事业单位不承担行政职能。
(十三)与其他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分工。
1.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职责分工。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县交通运输委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衔接平衡综合交通规划,提出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参与机场、铁路、高速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拟订工作。县发展改革委负责交通运输行业项目建设招投标有关工作。县发展改革委按规定权限审核、转报的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按程序征求县交通运输委意见。
2.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委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营业性行为准入、车辆技术等级、驾驶人员资质以及客货运源头安全监管。县公安局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重要事项督查督办。负责委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信息等工作;负责委机关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并统筹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党建、党风廉政、群团、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指导推动道路运输领域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群体党建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和发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协助交通运输系统纪检监察、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二)综合规划科(铁路民航管理科、国防交通办公室)。负责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筹管理。负责拟订和综合平衡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提出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研究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收集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相关信息、动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立项之前)和后期评估工作。负责协调铁路、民航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有关工作。参与组织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预测、分析、汇总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国防交通保障计划、保障方案、物资储备计划和应急措施。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县国防交通工作。
(三)财务科。负责拟订并监督执行交通运输行业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部门预决算。负责委机关并统筹管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四)安全法制科(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平安稳定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和指导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治工作,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单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五)政务服务科。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业务查询、信息发布等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审批,组织协调相关事项的论证、审查等工作。负责审批事项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统筹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六)建设管理科(公路养护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指导、监督落实。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按规定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负责交通建设、养护项目的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权限组织开展交通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河长制”“林长制”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公路路政、养护、运营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国省县道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工作,按规定对公路养护工程造价、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路长制”工作。负责公路管养、技术指导、检查考核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交通抢险保畅工作。负责“四好农村路”项目管理及示范创建工作。负责公路养护相关数据的填报工作。负责乡、村道养护考核工作。
(七)综合运输管理科。负责拟订交通运输管理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指导和协调运输行业客运、货运、水上运输、机动车维修、驾培、汽车租赁、客货运站场工作。组织和监督实施重点大宗物资、紧急客货运输调控和“春运”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经营资质、从业人员资质管理。负责水上运力登记管理和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邮政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含支撑体系和信息化)及其他邮政公共服务建设、维护、管理、运营中区县实施的具体执行事项等职责。参与编制和监督实施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运力和线网布局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研究制定运输价格和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