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茶叶产业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城口县茶叶产业扶持政策(2021年)》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细化落实《中共城口县委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城委发〔2021〕1号),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口茶叶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茶叶产业提质增效,进一步凸显产业联农带农富农作用,按照《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实施城口县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城委农组〔2021〕3号)要求,特制定出台城口茶叶产业行动计划和配套扶持政策。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时限、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
(一)主要内容。《城口县茶叶产业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城口县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计划扶持政策(2021年)》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十四五期间城口茶叶产业发展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规划,提出了发展目标,初步明确了产业基地布局,设计了三个方面八个重点建设内容。第二部分是与第一部分中2021年发展规划相配套的产业政策,从产业基地建设、产业链两个方面明确了扶持规模及标准。
(二)核心举措。产业基地建设主要支持标准茶园新建、老茶园技改、禅茶观光园建设;产业链建设主要支持茶叶加工、精深加工、品牌推广。
新建标准茶园。对规模达到100亩及以上的予以3500元/亩的扶持标准进行扶持,3500元分3年拨付。其中第一年扶持1500元/亩,包括苗木费、肥料及病虫害防治费用、管护费;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扶持1000元/亩,包括肥料及病虫害防治费用、管护费。
老茶园技改。对连片面积在3亩以上,老茶树在500株/亩以上的茶园予以700元/亩的扶持标准进行扶持,包括清理茶园、树冠塑造、肥水管理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禅茶观光园建设。建设2个面积在100亩以上禅茶观光园。
茶叶加工。对县域内茶叶加工企业生产线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奖补比例不高于实际金额的50%,最高不超过5万元。
精深加工。支持加工企业建设茶叶精深加工车间、生产线、包装车间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年加工量在100吨以上。奖补比例不高于实际金额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品牌推广。用于制定“鸡鸣贡”品牌团体标准、品牌推广、开展技术服务等。
(三)适用对象。围绕我县“十四五”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城口茶叶产业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时限。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五)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按照《城口县茶叶产业扶持政策(2021年)》(见城委农组〔2021〕5号文件)、《城口县中蜂、羊肚菌、老茶园改造产业扶持政策》(见城委农组〔2021〕10号文件)规定的扶持标准执行。
三、政策兑现
1.基地建设环节(新建茶园、老茶园改造、禅茶观光园建设)扶持政策,由项目实施地的乡镇(街道)负责兑现。
2.产业链环节(生产线、精深加工、品牌推广)扶持政策,由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