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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6-26


城农函〔2023〕79号



龙世权委员:

您提出《关于乡村小型养殖场污水改造提案》收悉,感谢一直以来对我县养殖业的关注和支持,建议加强畜禽养殖户的环保意识,切实保护身边的生活环境和畜禽废水终端的处理等具体问题,现针对你提出的建议已解决或采纳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近几年,我县按照“以地定畜、种养结合”理念,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为方向,采用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模式,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一是集中培训、入户宣传、发放宣传手册等,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分别按照“两规范”(《畜禽养殖专业户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使用)原则,指导完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总共指导畜禽养殖场(户)600场/次左右。二是近几年,我们积极向市县级争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支持我县养殖场户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化率大大提高。

2022年,我委争取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落地,正有序组织实施,项目总资金2800万元,覆盖全县200多个养殖场户,包括建设化粪池、田间储液池、干湿分离、灌溉管网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对畜禽废水的处理、堆肥还田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最大程度上降低畜禽养殖业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

此复函已经许衍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您的建议我委将认真采纳,做好源头把关和有效监管,规范养殖场户的粪污治理和废水处理。

联系人:贺青松

联系电话:17783538859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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