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2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 日期: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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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建议的复函
黄纯云代表:
您提出《关于支持农业小种养及农产品小作坊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陆续出台政策支持农户小种养、农产品初加工以及农产品品牌打造,2025年印发《城口县2025年优势特色产业培育行动扶持政策等3个文件》(城委农办〔2025〕2号),文件明确了“一主两辅多支撑”优势特色产业的具体扶持政策措施。
一、支持县域农产品品质提升与品牌打造。对新获得认证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重庆名牌农产品、全国名特优新目录农产品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奖励、获证到期进行续展换证的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截至目前,形成了以“大巴山硒谷”区域公用品牌为核心、企业品牌为支撑、产品品牌为基础的农业品牌体系。全县绿色食品36个,有机农产品1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5个(城口山地鸡、城口蜂蜜、城口核桃、城口洋芋、城口太白贝母);重庆名牌农产品31个;“巴味渝珍”授权企业18家产品32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4个(城口山地鸡、城口蜂蜜、城口核桃、城口鸡鸣绿茶);区域公用品牌2个(大巴山硒谷、大巴山药谷),大巴山硒谷累计授权35家企业93个产品;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0个。
二、支持县域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对初加工和精深加工设备进行奖补,扶持标准为:对新购置5万元以上的初加工设备(用于分拣、包装、储藏、保鲜、烘干、切割等设施设备)进行补贴。2023年共兑现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设施设备补助399.22万元,2024年共兑现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设施设备补助71.47万元。
三、开展到户产业扶持。对传统种养业进行扶持,扶持标准为:商品猪100元/头,城口山地鸡10只以上10元/只,中药材特色品种1亩以上300元/亩,香菇等食用菌500袋以上0.5元/袋,中峰3群以上100元/群,核桃1亩以上180元/亩。对脱贫户、监测户的五小庭院经济、五小非农经济进行扶持,扶持标准为:小果园梨李桃等果树300元/亩,小花卉园木本嫁接花卉20元/株,小瓜菜园瓜菜300元/亩,小水产园鱼蛙等800元/亩,小养殖园鸭鹅兔等10元/只、牛500元/8头、羊60元/只,小加工、小制作产品销售额的6%,小餐饮、小运输、小买卖收入额的6%进行补助。一般农户补助不超过600元,脱贫户不超过1000元,监测户不超过5000元。2024年共计兑现产业到户扶持资金3251万元,兑现农户42532户,2025年已下达财政衔接资金3400万元用于扶持到户产业。
四、扶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发展城口老腊肉等产业取得相关手续的家庭农场、农民们合作社进行示范评定,对示范家庭农场给予不超过3万元/个、示范农民合作社给予不超过8万元/个的奖励。对发展城口老腊肉等农业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然年度内实际发生并已支付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进行贴息,对发展城口老腊肉等产业并投保的农户及主体给与不超过85%的保费补贴。截至目前城口县共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5家,其中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家,备案家庭农场838家,农民合作社191家。
五、加强农业技术指导服务。一是每年组织科技特派团生猪、中药材、城口山地鸡、食用菌、茶叶、油菜产业组到各地开展产业技术指导培训,实现产业扩面提质增效。二是县农技中心、畜牧中心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技术指导等服务,实现全县各乡镇(街道)农业产业技术指导全覆盖。 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每年对农产品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2024年共计抽检180个批次,合格率达到100%。
此复函已经高军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王定辉
联系电话:177832068888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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