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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1162344XR/2025-00016 [ 发文字号 ] 城农工委文〔2025〕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03-20 [ 发布日期 ] 2025-03-20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质增效,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5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按制度管人管事,“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二是委主要领导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及时报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报告》,年初安排全委法治建设年度工作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分管领导督促各项任务的推进,年终总结法治工作情况。

(二)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保障依法依规履职。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文件监督管理,规范制发程序,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统一进行登记、发布,按程序行文并报备。2024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利用“渝快办”、城口县公众信息平台将许可事项、惠民惠农政策、民生工程等全部予以公示,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推动依法履职,全力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开展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对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时予以答复。2024年完成29件人大建议的答复、6件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渝万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完善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机制,积极推进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2024年提交法律顾问审核合同和文件20余份,全程参与行政案件办理1件。

(三)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推广使用“渝快办”,落实好“一件事一次办”“川渝通办”,坚持优化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间,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依法依规依程规范监管行为、优化检查时间,明确检查事项,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减少无序干涉企业正常生产活动,切实优化企业营商环境。2024年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抽查农药经营主体4家,内部抽查D级涉农企业12家。三是开展涉及经营活动的文件、合同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对不符合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和合同及时清理,2024年审查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合同3件。

(四)积极主动学习,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规、宪法法律和涉农法律法规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及各党支部学习的重点内容。印发《城口县农业农村委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2024年开展集中学习8次,发布《县农业农村委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指导清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全委干部职工、新任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考试、旁听,参考率、合格率99%三是推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积极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农村”宣讲会、党风廉政教育、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题学习,落实“一案四说”,2024年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无执法人员违纪违法。

(五)强化基层普法,不断提升农民群众法治意识一是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做好执法人员“结对子”普法宣传。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每涉农村(社)4户以上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共培育858户,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训及城口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所有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普法结对子,增强示范户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鼓励示范户为身边群众讲好身边故事,积极发挥了示范户的学法守法用法的辐射作用,鼓励、引导示范户主动参与纠纷调解、矛盾化解200余件,为打造和美乡村营造良好和谐的氛围。二是利用市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联系点,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将高观镇双竹村打造成市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联系点,日常加强镇村单位工作对接,建立健全可持续推进机制,把市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联系点作为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的重要平台,发挥好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进农村”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在春耕备种、农资下乡、禁渔期、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下乡进村进行普法宣传,为群众解答法律政策疑问,尤其充分利用“小板凳普法”开展以案释法,更加生动地为群众献上普法盛宴。

(六)提高执法能力,维护农业生产生活环境。一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与网络教育、跟班学习、以会代训、实战模拟、交叉学习等线上线下培训,加强全体执法人员在日常自身学习,要求执法人员做到行政执法的基本知识应知应会。二是为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装备配备水平要求,不断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条件保障,提高现场执法检查工作效能,确保执法装备满足新时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需要。三是组织全县涉农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会,邀请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优秀执法人员开展执法经验交流和辅导学习。四是协助推动完善“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功能,根据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工作安排,在“执法+监督”平台中及时调整认领行政执法事项。五是聚焦长江“十年禁渔”、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国之大者”“农之要事”,在全县范围内分时段开展“春雷”“砺剑”“清源”“红牌”“零点”五大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涉农违法行为。2024年,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质量,聚焦长江“十年禁渔”、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国之大者”“农之要事”,在全县范围内分时段开展“春雷”“砺剑”“清源”“红牌”“零点”五大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涉农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开展执法检查35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785余人,检查市场主体306户,抽检农产品198份,农资产品20余个;开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172份。共办理案件86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39件,普通程序案件47件,已办结案件48件,其中办结简易程序案件22件、普通程序案件26件。共处罚款10万余元。追偿生态赔偿8万余元用于增殖放流;行刑衔接移送公安机关7件。六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提升执法水平,在“信用重庆”“公众信息网公示”处罚决定20件,行政许可44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内容,通过数字化平台“慧执法”将行政执法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送达执行、案卷管理、统计分析、上报备案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对重大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形成处理结果,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采取层级审批,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七是积极配合市级和县级的案卷评查,对查出的问题积极整改,举一反三,避免以后出现类似的问题。

二、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法律知识的人员还不足;二是基层普法的覆盖面不够广,手段还比较单一;三是在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方面还需要加强;四是对法律顾问的择优选取和工作实效考核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主要安排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制度,坚持学以致用,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着重做好业务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做到先懂法后决策。着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全面落实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完善审核标准、审核流程、处置措施等配套规定,未经法制审核不提交会议讨论,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邀请法律顾问为领导干部开展一次法治专题讲座。

(二)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开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法律政策依据、办事流程及具体结果,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扎实推进综合执法改革,邀请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法律顾问为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培训会,通过充实执法力量、强化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三)着力提升法治宣传学习效能。落实“八五”普法总结工作,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强化门户网站新媒体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中的突出作用,持续抓好宪法和涉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效果。组织开展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助力实施乡村振兴,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训、村集体经济理事人培训、法律顾问等其他工作开展对示范户及涉农企业的法治素养提升培训。

(四)着力加强法律顾问管理及使用。择优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推动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对法律顾问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顾问职权、工作纪律及日常运行规则做出明确规定,落实对法律顾问考评监督的应用。                     

        中共城口县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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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娟;联系电话:17784027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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