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城口县乡村振兴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2025 年)》和《2022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和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县建设中心工作,依法履行部门职责,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切实乡村振兴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就。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全面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王超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建立形成“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通过领导带头学法用法,有效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提高了我局整体的依法行政能力,营造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结合日常工作,通过党组会、全体职工会集中学习、自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组织2022年城口县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全面提升职工法治素养。
(二)立足职能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新时代法治思想,突出乡村振兴重点,先后开展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落实中央、市委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工作要求,将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贯穿到乡村振兴工作的全过程,为法治建设夯实了坚定的思想基础。二是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依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不断加强队伍法治建设,优化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升我局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推行风险摸排网格化、监测预警信息化“两化管理”,通过农户主动申报、基层日常摸排、部门筛查预警、平台监测风险、各类监督反馈五条主线开展“五线监测”,实行“一线工作法”,推行年遍访、季重访、月回访,截至2022年年底,依法依规将858户3105人纳入防返贫监测对象,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持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村申报、乡审核、部门审查、县审定”基本程序,精准建立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切实强化财政衔接资金规范化管理和使用,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全过程跟踪管理,2022年实施项目479个,涉及资金5.4亿元,衔接资金实施项目453个,涉及资金4.377亿元,按照资产权属下沉原则,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回头看”,做好项目资产登记和确权移交,并分类落实管护责任,扎实做好后续管护,切实发挥效益。
(三)健全依法行政机制,提升工作效能。以强化制度管理为抓手,不断优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建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建设长效机制。一是规范建立权责清单,重新对权责事项进行全面、彻底梳理,及时修订权责清单工内容,明确本部门职责,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二是完善《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规章制度,多角度、全方位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严格细致的排查整改。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责任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三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逐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17次,每次召开党组会议之前都对每个议题充分征求班子成员等多方意见,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确保工作决策准备充分、过程充实、记录详实。四是强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工作机制,聘请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让工作人员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生因违法或者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形。
(四)加强法治思想教育,营造良好学法用法氛围。我局将学习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宪法知识学习,利用各种载体,如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等,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尽职履责、依法办事的能力。把学法守法工作融入到全局干部职工的日常学习工作中去,让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有提高,在学法用法上有进步。
(五)践行“枫桥经验”,化解社会矛盾。努力践行“枫桥经验”,督促科室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信访问题,实地核查核实,调查了解,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于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面没有缠访、闹访事件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有差距。对照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个别人员对法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支持力度不够,没有做好统筹部署。
(二)人员配备不足。单位受编制、人员的约束,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兼有其他工作,法治方面的培训学习不够,法治专业水平不够,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依法行政、自觉守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
(二)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队伍建设,开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三)积极参加依法行政工作培训,提高我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研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岀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加快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