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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6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8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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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6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8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城口县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工作方案〉》《2022 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坚持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以法治思维不断促进全县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高效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印发《城口县2022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年学习计划。
(二)持续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委主要领导带头学法讲法,坚持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推动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委主要领导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依法决策,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府行政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以及内部层级监督。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坚持咨询专业意见,今年法律顾问合计反馈4条建议,协助起草、修改重大合同20余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1件。三是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和公平竞争审查。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目前现行有效的由我委印发的规范性文件7件,今年新增4个规范性文件已向司法局备案;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合计37件。四是持续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我委的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编制配置51名,内设机构6个,现有执法人员31人,建立健全了综合行政执法沟通协调机制,在违法捕鱼、农资市场、屠宰市场、违规调运、农产品质量安全、非法占用宅基地等领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规范了农业领域生产经营环境。五是持续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我委的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编制配置51名,内设机构6个,现有执法人员31人,建立健全了综合行政执法沟通协调机制,在违法捕鱼、农资市场、屠宰市场、违规调运、农产品质量安全、非法占用宅基地等领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规范了农业领域生产经营环境。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动态调整“渝快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397项,纳入涉农事务综合窗口57项,纳入无差别受理窗口10项,纳入一件事窗口2项,切实做好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及网上运行,今年网审平台接件107件,准予许可73件,办结率100%,无超期事项,无差评事项。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平台,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今年以来,在信用中国(重庆)公示行政处罚案件19件,与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2次,对农药市场和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联合监管,对种子经营市场开展抽查1次。
(四)落实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大涉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强有力地整顿了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环境。2022年共办理案件45件,包含普通程序39件(移送公安机关7件),简易程序6件,已办结案件20件,罚没收入17.8万元,所有普通程序案件在“信用重庆”依法公开,涉及法人的处罚案件在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开。二是落实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提升计划,要求执法人员主动学习《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通知》《重庆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重庆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落实了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所有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全国、全市农业系统线上线下执法素质培训,执法人员基本上熟练掌握了的行政执法常识、执法程序和执法办案技能。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遵循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和职责,理顺内部执法关系,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执法考评和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执法主体和执法职权法定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根据农业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程序。积极做好市级和县级的案卷评查工作,共开展案卷评查4次。四是充分利用“慧执法”平台,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率。五是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学习教育的引领、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浓厚氛围。
(五)丰富普法方式,加大普法力度。一是印发了《2022年普法宣传工作方案》《2022年“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任务分工》《2022年“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等文件,将2022年宣传重点宣传任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分解落实到各业务科室,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局面。二是通过工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20余次,同时要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主动学习,坚持法律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将《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学习任务,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办事能力,积极组织全委开展普法考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三是积极推进执法过程中普法,在执法过程中开展“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执法人员在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全过程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的同时提高执法对象合法经营、依法行事的法治意识,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四是常态化的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大力宣传了十年禁渔、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分别向市农业农村委及县司法局报送典型案例各1个。五是积极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已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90户,实现全县行政村(涉农社区)全覆盖,并印发了文件要求执法人员与示范户“结对子”,打通农村普法的最后一公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学习效率不高。工作人员对于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不能及时掌握更新情况及修改内容,尤其是执法人员在执法技能方面的提升还需不断加强。二是普法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农村人员流动较大,留守老人和儿童较多,由于本身受教育的程度和身体等各方面原因,很难提高普法的质量。
三、2023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2023年,城口县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紧扣行业工作重点,健全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体制机制,统筹抓好执法、守法、普法、“放管服”改革等工作,不断提升依法护农、依法治农、依法兴农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法治建设要求指导农业农村法治工作。
(二)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特别是与本职工作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进一步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行政决策的水平。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采取多种形式收集群众意见。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成效。加强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规范管理。
(四)继续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优化政务服务,规范高效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及网审平台运行,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照法定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专业人才配备比例,强化法制人才培养,提升执法业务能力,打造强有力的专业执法队伍。
(六)丰富普法方式和平台,积极运用新媒体方式构建多元宣传格局,注重法律宣传资料的制作,提升公众的法律素养。重视乡村普法,做足做好前期准备和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现有普法资源,让公众了解乡村普法活动,让乡村普法定期化、常态化,切实提升普法效果,营造乡村学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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