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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21 | [ 发布日期 ] | 2022-02-21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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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21 | [ 发布日期 ] | 2022-02-21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起步之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四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委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全力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便捷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主要领导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印发了《2021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年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5次;二是把学习党史与研究农业农村工作相结合,开展2次法治专题讲座,把学习党史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相贯通,深入总结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历程中的经验做法,深刻领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正确性,增强了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性;三是亲自部署法治政府迎检及问题整改工作;四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本部门的“八五”普法规划。
(二)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我委目前有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3项、优化审批服务10项,跨区县通办2项;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所有普通程序行政处罚结案案件依法定时间在信用中国(重庆)进行公示,与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对农资市场和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联合监管;三是动态调整“渝快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413项;开展集成套餐服务,领取“一件事一次办”县级套餐6项,纳入涉农事务综合窗口59项,纳入无差别受理窗口6项,纳入一件事窗口2项,不存在无据证明和乱收费的情况,切实做好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及网上运行,今年网审平台接件124件,准予许可85件,办结率98%,无超期件,无差评事项。
(三)坚持依法行政,有序规范管理。一是坚持依法决策,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府行政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以及内部层级监督。在我委门户网站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开重大事项,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对《城口县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计划扶持政策(2021年)》(城委农组〔2021〕4号)文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核;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法律顾问为我委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2条,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1件,协助起草、修改重大合同10余次,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3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3件,参与其他事务3次;四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工作。切实按照《城口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城府办发〔2021〕38号),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检查、备案管理。2021年清理的我委制定的以县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4个,无新增规范性文件;五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行为,保证我委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情况,我委对所有政策措施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
(四)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我委的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编制配置51名,内设机构6个,建立健全了综合行政执法沟通协调机制,在违法捕鱼、农资市场、屠宰市场、违规调运、农产品质量安全、非法占用宅基地等领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规范了农业领域生产经营环境;二是2021年简易程序案件43个,普通程序结案35个,罚没收入14.23万元,所有普通程序案件都进行了依法公开,无刑事案件移交,积极做好市级和县级的案卷评查工作;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遵循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和职责,理顺内部执法关系,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执法考评和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执法主体和执法职权法定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根据农业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程序;四是充分利用“慧执法”平台,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率;五是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学习教育的引领、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浓厚氛围。六是落实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提升计划,全面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全国、全市农业系统执法素质培训,促使执法人员掌握的行政执法基本常识、正确的农业执法程序、熟练的执法办案技能。
(五)以多种普法方式,深入开展农业普法。一是结合《城口县普法责任清单》及2021年度普法计划,明确了2021年重点普法节点、内容和计划,推进落实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进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提高领导依法行政、依法应诉的意识;二是委班子、委中心组、机关支部常态化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11次,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5次,同时强化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律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将《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学习任务,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促进干部职工熟练掌握与本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三是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业务领域有针对性开展普法工作,把法治宣传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执法活动、集中培训、专家指导、窗口普法、发放法治书籍、粘贴简报开展普法工作;四是积极推进执法过程中普法,在执法过程中开展“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执法人员在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全过程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的同时提高执法对象合法经营、依法行事的法治意识,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五是常态化的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大力宣传了十年禁渔、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制作禁渔短视频2个、报送典型案例1个、以案释法案例2个、普法案例1个。
(六)强化基础治理,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规范指导新型农业市场经营主体建章立制,促进基层组织、市场主体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乡村环境的法治意识;二是委持续深入开展领导定期接访下访工作,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实打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目前我委累计完成领导接访下访6次,完成来访登记10余件,重点答复土地纠纷问题,解读土地确权相关政策;三是做好行政复议改革工作,高效化解行政纠纷;四是妥善化解土地纠纷,2021年土地仲裁委员会受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5件,已裁决结案4件,正在办理过程中1件,接受群众法律和政策来访60余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深入学习方面还不够扎实。一是对于下发的学习文件,有时只是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学什么,学习效果还有待提升。二是主动学习积极性不高,全领域学习不够,不能充分有效运用法律法规指导业务工作。
(二)在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还有差距。结合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自查和交叉互评工作,在自查和交叉评查的基础上,针对执法人员划转未到位、在岗人数少于编制数90%和存在不同性质编制执法人员混编混岗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立行立改,通过多次与县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落实整改任务。
(三)在农业普法效果方面还需加强。一是普法的方式还待进一步创新。传统的单一普法模式比如发宣传资料、拉横幅的普法效果差,只能起到提醒的效果,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需要,群众的法律需求不断提升,农业农村的生产发展也需要更深程度的普法。二是普法对象难度大。人员流动性大,在家居住的多是老年人和小孩,接受度不高。
三、2022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2022年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以持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核心,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中国特色农业农村法治实践全过程,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要充分发挥党在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法治建设要求指导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二是加大法治理论学习力度、深度,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不同时期法治工作的重点,针对性开展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的干部职工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引导与现实教育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常用法律知识,特别是与本职工作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严格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及中央巡视组的整改要求,继续严格对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机构设置等六个方面,在做好全市交叉评查结果整改的基础上,紧紧盯住整改重点,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查漏补缺工作,主动开展“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工作,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持续整改事项,按照既定整改要求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保证全部落实到位。四是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以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抖音小视频等新媒体方式构建多元宣传格局,熟悉国家法律。注重法律宣传资料的制作,提升宣传效果,深度挖掘各类案例,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印发插图本的宣传画册等方式,注重宣传的可接受性、深度性,提升公众的法律素养。重视乡村普法,做足做好前期准备和宣传工作,让公众了解乡村普法活动,通过定期举办,形成传统和制度,让乡村普法定期化、常态化,切实提升街头普法效果。五是落实好“谁服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主导作用,抓好面向重点普法对象、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所执行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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