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我办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各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成员为组员,建立形成“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通过领导带头学法用法,有效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提高了我办整体的依法行政能力,营造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
(二)夯实理论基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新时代法治思想,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先后深入开展扶贫办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落实中央、市委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重要文件及会议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全年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研讨3次,将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贯穿到扶贫攻坚工作的全过程,为法治建设夯实了坚定的思想基础。二是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依法扶贫。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脱贫攻坚整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不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优化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升我办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县11596户44719名贫困人口已全部脱贫,90个贫困村全部出列。2020年2月,我们以贫困发生率0.42%、漏评率和错退率均为0、群众满意度98.47%的工作成效,正式退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三)健全依法行政机制,提升工作效能。
以强化制度管理为抓手,不断优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建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建设长效机制。一是规范建立权责清单,重新对权责事项进行全面、彻底梳理,及时修订权责清单工内容,明确本部门职责,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二是重新制定完善《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规章制度,多角度、全方位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严格细致的排查整改。进一步完善完善责任追究、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责任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三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逐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36次,每次召开党组会议之前都对每个议题充分征求班子成员和党员个人及群众等多方意见,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确保工作决策准备充分、过程充实、记录详实。四是强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工作机制,聘请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让工作人员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今年以来,我办没有发生因违法或者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形。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向上氛围。
我办将学习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七五”普法规划,成立了城口县扶贫办“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及专题培训等不同形式,对宪法进行学习培训,利用好各种载体,如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等,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尽职履责、依法办事的能力。坚持“七五”普法与“两学一做”相结合,把学法守法工作融入到全办干部职工的日常学习工作中去,让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政治上有提高,在学法用法上有进步,在工作岗位上有真功夫。
(五)健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我办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等方面内容,以解决扶贫工作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监督执纪问责为手段,坚持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查处问责、建章立制相结合。在信访维稳方面,2020年1-12月,我办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总量15件,其中市级12317扶贫信访监督检举系统转办件4件,市扶贫办督办件1件,本级来电来访10件,均已实现100%办结。总体来看,扶贫信访整体下降趋势特别明显,12317扶贫信访热线件大为减少。我办扎实召开民主生活会,在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干事创业、为民服务、清正廉洁、肃清流毒六个方面进行了深刻剖析,认真梳理,共查摆5个方面28个具体问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经县扶贫办党组班子集体研判,第一时间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问题清单,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结合日常工作狠抓整改落实,为后续扎实开展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高标低配”现象。对照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个别科室对法制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支持力度不够,没有做好统筹部署。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还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水平不高。
(二)因为综合办公室人员配备不足,单位受编制、人员的约束,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同事兼有其他工作,法治方面的培训学习不够,法治专业业务能力水平不够,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县扶贫办在2020年法治创建工作中,始终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在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融会贯通。
(二)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创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三)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依法行政工作培训,提高我办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我办依法行政工作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脱贫质量经得起检验。
(四)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研究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岀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加快推进我办法治政府建设进程。